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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专利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上海青年科技英才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14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第十二届上海青年科技英才选树活动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要求见附件通知):

一、选树名额

本届上海青年科技英才选树名额按照基础研究类成果转化类企业创新类进行分类,每类青年科技英才不超过10名,总计不超过30名。

二、选树条件

1. 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对阐述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要贡献;

(2)在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应用成效显著;

(3)在企业自主创新、技术突破和专利开发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效益;

(4)在科技管理、科技服务等工作中有重要创新,作出突出贡献。

2. 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在上海工作满1年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同胞),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渠道

1. 单位推荐: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科协和基层单位科协;在上海注册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团体。

2. 专家推荐: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由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3人或3人以上联名推荐,或者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历届上海市科技精英及上海青年科技英才,中国科协当届全国代表大会上海地区代表、市科协当届常委会委员单独推荐。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 电子材料报送:

通过上海科协·网上家园进行网络填报。候选人登录办事大厅—青年科技英才申报,进行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其中包括《上海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1)和有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发明专利等(限10项);

(2)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3)获基金项目资助情况证明材料;

(4)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5)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请于2023年5月30日17:00前上传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不能更改。推荐书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yryqq@126.com。

2. 书面材料报送:

候选人电子材料填报成功后,使用该系统下载打印《上海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推荐书》,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请于5月31日中午前将签字盖章后的《上海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推荐书》原件2份和有关证明材料1套(请加封面)报送至医学院科技处。由学校统一递送至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逾期不再受理。

五、校内流程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汇总本单位申报候选人并填写《上海青年科技英才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4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yryqq@126.com,以便于学校推荐的协调沟通,谢谢!


联系人:徐鸣华、颜家瑜  联系电话:776150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处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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