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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3年度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1-09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项目征集工作已经开始,按照《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章程》和《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度科技奖的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推荐单位包括:各专业委员会,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肿瘤医院,综合医院肿瘤中心,研究所,医学高等院校,解放军所属医疗机构(见附件1)。各推荐部门(单位)要严格掌握推荐标准和等级,推荐一等奖的项目落选后不再进入二等奖评审。

  2.已获得国家科技奖的项目不再重复推荐;如当年同时推荐了国家科技奖或中华医学科技奖,在其公布获奖后,将自动终止本项奖励的评审程序。

  3.已获同类性质奖励的项目可以高一级奖励等级推荐本奖项。

  4.每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第一完成人进行推荐。

  5.科技奖全程采用系统推荐和评审,完成单位须使用“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工作平台”(http://caca.qhvoting.com,或协会网站http://www.caca.org.cn/下的“科技奖励”栏目内)填写《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参照填写要求(见附件2)整理推荐书及附件,推荐科普奖的项目请注意《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科普项目推荐评审细则》相关说明。

  6.各推荐单位和完成单位要做好形式审查工作(见附件2中形式审查不合格要点)。形式审查通过后,用系统生成的推荐书打印,完成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协会。对不符合规定的推荐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逾期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二、推荐时间

  1.推荐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请于2023年3月20日之前完成系统填报,以便推荐单位形式审核。

  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组填写附件中的推荐项目汇总表并发送至科技处申请账号,医学院限额推荐5项,若超出限额项目组也可向《科技奖推荐单位名录》(见附件1)中的单位申请推荐。

  2.纸质材料请于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前报送至医学院科技处,过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

  1.纸质版推荐书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2.《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系统生成)。

  3.未获过奖励的推荐项目,要通过3位同行专家评审推荐,填写《专家推荐意见表》(见附件3),推荐专家本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与推荐书一起报送。

  4.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4)。每个推荐项目所提出的回避专家人数不得超过2人。

  (3)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知识产权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

  5.科普奖推荐项目需附1套科普作品。


  联系人:徐鸣华、颜家瑜;联系电话:776250、776150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处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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