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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2-02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接教育部通知,现启动我校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的学科分类为: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程序  
     根据通知要求,教育部直属高校需要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本届评奖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校内评审要求以及具体方案将另行通知。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申报人按填表要求填写2022年新版《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  
 
 
四、其他  
    (一)校内动员会、院系具体配额数、申报校内时间安排等事项将于近期另行通知。  
    (二)为更为高效、科学的组织本次报奖工作,现向各院系/单位征集申报意向。请各单位于12月5日下班前将统计好的《申报意向征集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ryqq@126.com。(尚未决定具体申报成果的教师可只填写个人信息)。  
 
 

  (三)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开展申报相关成果梳理及组织动员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处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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