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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2年“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9-10阅读次数:

各单位:

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于2008年正式设立。根据《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奖励办法》规定,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2012年(第三届)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的推荐评审工作即将开始。

现将2012年度推荐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一)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接受医学科学院,全国医学高等院校,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科研、医疗机构等单位的推荐报奖项目。

(二)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实行择优推荐,请推荐者按照《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奖励办法》(附件1)、《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奖励实施细则》(附件2)和《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4)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女医师协会按照省内分配的名额经过筛选后报送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奖励办。(我校一名)

(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2人(含2人)以上共同推荐1名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候选人。院士应推荐本人所熟悉学科或专业的候选人,并独立写出对所推荐项目科学技术水平的评价意见。

二、推荐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材料

1.书面材料:《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推荐书》(以下称《推荐书》附件3)、技术资料、推荐项目的证明文件和辅助补充材料。

2.提供材料的电子版,内容包括:《推荐书》。

(二)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推荐书》及其附件和技术资料需双面打印或复印,装订成一册,要求一式3套。为便于评审及归档,装订《推荐书》等材料不加封面,不用塑料材料装订,不用塑料环。

《推荐书》须有1份为原件,在其首页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

3.《推荐书》及其附件装订成一册。包括:

《推荐书》;附件目录;查新咨询报告书;科技成果登记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科学技术评价证明;知识产权证明;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应用证明;主要论著目录(标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日期)主要论著复印件;技术资料 ;其他证明。

4.《汇总表》一式2份,表中各栏目应与《推荐书》和提供的材料一致。

5.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如有要求回避的,请填写《回避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6)。  

三、申报时间

截止到2012年10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推荐名额

2012年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推荐名额为 100名。(我校一名)

五、其他

中国女医师协会网站(http://www.cmwa.org.cn/)为五洲女子科技奖官方网站,即时发布有关信息。附件及表请各推荐单位在中国女医师协会网站查询、下载。

联系人:董云霓、徐鸣华

  

联系电话:53510366

 

                                             上海交大医学院科技处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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