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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4-06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已正式发布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申报通知(见附件),现将我校通用项目的提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1. 单位提名: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可由学校直接提名。

2. 专家或组织提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具体学会见附件通知)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 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 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提名程序

1. 提名号发放:

由学校提名项目,在系统开放后会根据之前反馈的摸底情况统一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给各单位。

由专家或组织提名的项目,请于4月15日前向教育部提出申请,教育部审核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具体申请方式见申报通知)。

2. 提名公示:

通用项目要求通过书面进行公示,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均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应在线填报日期结束前完成。公示内容和提交要求将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1. 电子版材料:各项目团队可于2022年4月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学校审核后在系统内直接报送和提名电子版提名材料。

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

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4月15日-5月24日17:00   (工作日 8:00—20:00,节假日 8:00—18:00)

2. 纸质材料: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请于5月24日之前报送至医学院科技处(科教楼801室),学校统一报送,请勿逾期。

联系人:徐鸣华、颜家瑜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处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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