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现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创新项目结项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年前立项、未办理结项的项目。其他年份立项的项目若须结项也可提交结项材料。
二、材料填报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创新项目研究工作总结》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须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盖财务章及单位公章。
2.项目最终成果材料1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
三、验收工作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结项评审。
2.评审时将对照各项目申报时所列的建设内容和预期成果,查看建设成果情况。
3.各类项目任务完成率不高、完成质量不高,将不予结项。
4.项目经费使用率不低于70%。
四、报送要求
请于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前,由附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汇总结项材料提交至医学院科技处,并同步报送结项材料电子版至邮箱:caiyifan16@163.com。
五、联系人
颜家瑜、蔡毅范 联系电话:776150
附件:医学院科技创新项目工作总结-2016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处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