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科研项目
 
关于发布教育部社科司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7-23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接教社科司函〔2021〕125号通知,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2021年度后期资助项目拟立项100项,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主要资助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6年7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8月16日前与医学院科技处联系。各申报单位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社科司主页“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2021年8月16日起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报。(1)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下载“申报成果介绍”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2)以附件形式上传PDF版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30M);(3)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本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提交1份在线打印的《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及1份申报成果。    
  4.有关项目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教育部社科司联系电话:010-66097563。    
      5.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为避免系统拥堵、配合项目来源部门工作,留出校内评审时间,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6日(周四),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书》项目数量、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4.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联系人:颜家瑜  联系电话:776150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处

2021年7月23日

    

       


 


       

 

 


 

 

 
 
进入编辑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