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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策研究自选课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1-13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服务本市卫生决策和政策制定,上海市健康委员会启动2021年政策研究自选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医学院限额2项,若收到的申请书大于2项,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报送。

二、申报时间

请于2021年1月22日(周五)16:30前发送课题计划任务书电子版至邮箱yryqq@126.com,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报送。获得报送资格的项目另需提交纸质版任务书,于2021年1月28日前报送医学院科技处。

三、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填写《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研究课题(自选类)计划任务书(2021版)》(以下简称“计划书”)。

四、申报要求

(一)选题应符合本市卫生健康改革发展方向,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新城卫生事业建设、国际医疗旅游发展等领域的课题申请予以优先立项,临床技术类研究申请不予接受。

(二)鼓励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本地区、本领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新热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案例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已在其他部门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请本次立项。

(四)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五)对于批准立项的课题,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予以资助,资助额度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原则上不低于2万元。

五、纸质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指南和填表说明,报送的计划书须用A4纸打印,一式4份,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法人公章。

(二)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申报者姓名和单位。

(三)申请人应在申报时间内寄送申请材料,并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文档(word格式)同时发出,逾期不予受理。

六、课题管理

(一)自选课题纳入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政策研究课题统一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将加强对自选课题的跟踪管理。

(二)经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课题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市卫生健康委将统一组织开题、中期评审及结题验收。

七、进度安排

(一)2021年1-2月,完成自选课题申报和立项工作。

(二)2021年3-11月,开展课题研究。

(三)2021年11月,统一结题验收。


       联系人:颜家瑜 联系电话:776150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处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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