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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3-09阅读次数: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7]116号)和《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现将我院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项目指南》,选择适合自己的申请类别,按要求撰写申请书。

       二、2018年基金项目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附件1:同行专家推荐信),亦可申请部分基金项目。同行专家推荐信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研究生(含已具有高级职称者)通过受聘单位可申请部分类型项目,且必须经过导师同意,由导师出具信函(附件2:导师同意函),说明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课题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问题,并由导师签字。导师同意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但是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研究生不得申请各类项目。

       3.在站博士后人员依托我院申请基金项目,需提前与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协商填写书面承诺书(附件3:博士后承诺书),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博士后承诺书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住院医师培训基地人员依托我院申请基金项目,需提前与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协商填写书面承诺书(附件4:住院医师培训人员承诺书),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继续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住院医师培训人员承诺书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5.非上海交通大学的科研人员想依托上海交通大学申请基金项目,需提前与相关科研管理部门联系,协商签订书面合同(附件5:关于依托上海交通大学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协议),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该类人员只能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它类型项目。需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信息,在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况。

       6.非全职聘用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需提供所在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或其他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7.非受聘的境外人员,不受理申请;受聘的境外人员申请科学基金项目,需提供所在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或其他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注意:受聘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

       8.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2018年基金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其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申请人同年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合计为1项。

       2.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除外]。

       3.2016和2017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8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4.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5.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2018年12月底结题)可以直接申请面上项目,无须同行专家推荐。

       6.医学部规定2017年度获得高强度项目[如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或联合基金中的重点支持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的项目或课题负责人,以及申请项目与申请人承担的其他国家科技计划研究内容重复者,2018年度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原则上不再给予支持。

      四、2018年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要求

      1.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没有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与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申请开户。特别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2.申请人登陆ISIS系统后,首先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特别下拉菜单规范选择个人所在的院系所,如“医学院-瑞金医院”,填写准确的个人手机,便于基金委及时联系。

       3.申请人必须认真阅读《项目指南》、《申请书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和《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2017年12月)》,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可参考《形式审查表》(附件6:形式审查明细表),逐条核对申请书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4.申请人在项目申请中如果涉及证明信、推荐信、同意函、承诺书、协议书等事项,请提前与科研管理部门联系,以便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5.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根据学校管理要求,申请人仍需提交1份申请书纸质原件留校存档,应包括所有参与人亲笔签名,合作单位盖章等等。   

       6.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规范项目申请,保证基础信息真实准确,要求在个人信息和研究内容方面坚决杜绝科研不端行为,申请人必须认真阅读《项目指南》中“科研诚信须知”章节并严格遵守。

       五、2018年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时间节点

 

2018.2.23(周五)前

1.各单位需事先到交大本部盖章的附件材料有:博士后承诺书、住院医师培训人员承诺书、外校依托交大申报人员协议书、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和单位推荐意见等等。

2.各单位按照基金委要求,完成对本单位所有项目的形式审查,并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在本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申请书的撰写工作,双面打印申请书一式一份(其中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名,合作单位须盖章)及附件材料一起装订后,报送至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2018.3.2(周五)前

1.各单位将项目申报清单和纸质申请书报送至医学院科技处。

2.各单位可根据此时间节点自行确定本单位申报截止时间。

3.医学院科技处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的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

2018.3.14(周三)前

1.医学院科技处完成对所有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2.医学院科技处对所有项目申请书进行整理排序,报送上海交大科研院,并加盖上海交通大学公章。


    附件1: 同行专家推荐信

    附件2:导师同意函

    附件3:博士后承诺书

    附件4:住院医师培训人员承诺书

    附件5:关于依托上海交通大学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协议

    附件6:形式审查明细表

    附件7:各单位申报NSFC项目清单

    (以上附件请至所在院所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处                                                                                                                                  2018年1月10日

    联系人:陈建俞  顾奋勇 

    联系电话: 021-63846590-776351    或 021-53069256

    电子邮箱: chenjianyu@shsmu.edu.cn    fygu@shsmu.edu.cn

    联系地址: 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教楼8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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