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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交大医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的通知(行政机关)
发表时间:2018-04-19阅读次数:


各行政部门:


  接市卫计委通知,根据《上海市医学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医学院现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青年项目: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青年医学科研人员。卫生管理等方面的软课题研究,每个项目预算补助不超过5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青年项目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198411日后出生)青年人员。

  (二)项目申请者须为实际主持和从事该课题研究工作的医学科研人员。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市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但未办理结题手续者不得申报;历年课题验收不合格者不得申报;科研学术不端查实者不得申报;当前获得各类市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者不得申报;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站博士后不得申报;已获得市卫生计生委或同级及以上机构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向市卫生计生委申请经费。

  (三)申报项目需有一定研究工作的基础,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

  (四)研究期限为20191月至202112月。

  (五)项目申请人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填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六)研究项目若涉及生命科学伦理问题,需经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提出意见。

  (七)申请者根据医学科研设计要求规范,按照本次资助的相应强度,合理安排研究内容和经费。超出资助强度的项目研究经费,必须填写自筹资金承诺函,明确资金来源,并由出资单位盖章。

  (八)本次申请实行限额申报,青年项目:行政机关1项。


  三、申报程序


  (一)网络填报

  1.申请人登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4.下载《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申请书》,填写申请书。

  (二)组织推荐

  由医学院科技处进行遴选、择优推荐,统一通过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管理平台推荐给市卫生计生委。

  (三)专家评审

  受市卫生计生委委托的科研事务管理机构负责申请书的受理、形式初审,对通过形式初审的申请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四)预算评审

  对拟立项项目预算进行评审,审定项目金额。

  (五)结果公布

  市卫生计生委根据评审结果,兼顾学科和单位布局,择优立项,以正式公文形式公布结果。

  (六)正式申报材料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申请书》须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附上申请书首页。

 

  四、医学院组织申报程序

1、请申请人于2018年 52日(星期三)中午12点之前统一报送一式一份申报书及电子版至科技处,供校内通讯评审。

2、通过通讯评审后,科技处将通知项目申报人根据专家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完成正式提交、打印。

3、网络报送系统时间为2018416-511日(推荐单位完成报送),纸质材料需与网络提交版本一致。科技处统一汇总材料,报送市卫计委。


  联系人及电话:陆老师  63846590-776351

  技术支持:杨益富 13788934527 keryyang(微信号)

  QQ支持群:127218955

                                交大医学院科技处

                                  201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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