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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临床药理实验室通过CNAS认证
    发表时间:2015-09-15 阅读次数:

           我中心临床药理实验室日前通过严格的现场评审和后续考察,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授予的CNAS认可证书,标志着实验室出具的临床药理相关检测结果能被国家范围内、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广泛承认,极大地提高了中心检测的权威性和竞争力。

          2013年4月开始,中心临床药理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了CNAS管理体系学习和实验室间比对,2014年5月提交初步评审材料,2015年3月CNAS评审专家到实验室进行现场评审考核,评审专家对实验室的工作予以高度评价,中心工作人员后续又根据评审专家的优化意见认真整改,整改材料提交后一次性通过CNAS评审,获得CNAS认可。

          CNAS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简称,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通过CNAS的认可,表明我中心的临床药理学检测具备了按相应认可准则(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CNAS-CL10:2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开展检测服务的技术能力,可在许可范围内使用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志。

     

     

     

    (通讯员:宋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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