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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人员参加“营改增”税务政策宣讲会议
    发表时间:2016-04-29 阅读次数:

           4月29日,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核心支撑平台、系统药理学与化学信息学研究等各平台工作人员在科教楼207会议室参加财务处举办的“营改增”税务政策宣讲会议。会议由财务处龚玉芳副处长主持,财务处朱颖老师对“营改增”的具体税务政策进行宣讲。

     

         

          “营改增”,是对服务行业由过去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从制度层面解决营业税制下重复征税问题,实现增值税税制下的税收抵扣。“营改增”是重大的税制改革,也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从计税原理角度,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我国财税制度采用国际通用的税款抵扣方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讲算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即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

           对于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而言,其在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中心科研团队能力过程中,必然涉及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以及进行成果转化等内容,且具有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特点,此次也属于“营改增”的改革范围。“营改增”后,会计核算科目发生变动,中心科研人员在核算、发票开具和报销过程中需要准确真实反映经济活动全过程,避免由于核算不清造成的税务风险。

        

    (通讯员: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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