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做好市教委重点课程验收、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4-01-03 00:00 点击:

 

 

各相关学院、系:

接市教委通知,根据《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沪教委高〔2005〕34号)的要求,我院将组织开展2009年立项的市教委重点课程验收和2010年立项的市教委重点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课程

1、本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项目的范围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9年度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立项项目名单的通知》(沪教委高〔2009〕42号)文件中立项的所有课程(附件2)。

2、学校从课程建设的目标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果和效果、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方面对每门课程建设实施评价。

3、提交材料:课程验收报告书(附件1,下载请至http://jwc.shsmu.edu.cn/xzq/)和反映建设项目的成果类材料。

二、中期检查课程

1、本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中期检查项目的范围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0年度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立项项目名单的通知》(沪教委高〔2010〕67号)文件中立项的所有课程(附件3)。

2、学校针对该课程申报中课程的建设目标,检查课程建设进度等情况。

3、根据要求提交自查报告。

三、检查形式、时间和地点

时间和地点:2011年11月11日下午13∶30,交大医学院科教楼203。(暂定)

验收及中期检查的形式均为课程负责人以幻灯形式汇报(10分钟),专家根据汇报内容、验收表或自查报告进行提问,随后评分。

本次验收和中期检查由所在高校负责进行,市教委根据学校的自查结果组织专家抽查,对不合格和未能如期完成或完成质量不达标的课程,将视情形给予该课程限期整改或取消重点建设的决定。

请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课程验收报告书和撰写自查报告,并及时做好其他各项准备工作。课程验收报告和自查报告(纸质一式二份)经学院审核后于11月7日前交医学院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ichunhong@shsmu.edu.cn,逾期不交者将不能参加验收,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联系人:李春红 张浩 联系电话:63846590-776118

附件1:市教委重点课程验收报告书

附件2:

2009年度市教委部门预算单位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名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部分)

申报学校

课程项目名称

课程类别

课程负责人

完成时限

核定经费(万元)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内科学

专业课

钱家麒

2011.12

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神经病学

专业课

陈生弟

2011.12

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眼科学

专业课

范先群

2011.12

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生理学

专业基础课

戎伟芳

2011.12

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口腔正畸学

专业课

沈 刚

2011.12

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医学心理学

专业课

张海音

2011.12

5

附件3:

2010年度市教委部门预算单位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名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部分)

申报学校

课程项目名称

课程类别

课程负责人

完成时限

核定经费(万元)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口腔预防医学

专业课

冯希平

2012.12

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泌尿系统整合课程

专业课专业特色课

黄翼然

倪兆慧

2012.12

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卫生毒理学

专业课

田 英

2012.12

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皮肤病与性病学

专业课

姚志荣

2012.12

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病理学

专业基础课

王 莉

2012.12

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内分泌代谢病学

专业课

宁 光

2012.12

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进入编辑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