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1〕45号)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医学院现就开展2011年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及2011年度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2011年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1、评选范围为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期间(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由本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著者)出版(或修订出版)、供普通高校本科学生使用的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和电子教材等),不包括学术专著。
2、优秀教材奖从符合下列条件的教材中,择优评出:
1) 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能够体现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2)具有与本门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能够正确地阐述本门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教学上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3)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能够体现先进教学方法的运用,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
4)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5)教材质量在国内居先进地位或在同类教材中水平较高,已在两届以上本科学生中使用,且反映良好。
(二) 推荐申报办法
1、各学院应按照申报额度(附件1)推荐申报优秀教材。申报额度根据各学院系填写的《上海普通高校2006-2011年出版(或修订出版)教材统计表》情况确定。申报表中的申报等级一栏由教务处按照专家评审后确定,不用填写。
2、各学院对于推荐名单在汇总表中按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3、曾获上海市级优秀教材奖的教材一般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如经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曾获奖教材,本次仍可申报,但一般不超过申报总数的25%。
(三)递交材料
1、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列)。
2、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申报表(附件3,一式五份)和申报教材专家评审表(附件4,随附申报表后)。
3、申报教材样书2本,修订版的还须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电子教材需提供运行说明书。
二、 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1、参评课程一般前期已作为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建设。上海市级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色、面向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开设的示范性课程。课程应能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方法,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至少已连续主讲该课程三年以上,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课程团队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近两年参与教改项目、发表高质量的教研论文五项(篇)以上。
3、教学内容与方法。课程团队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在教学内容方面,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
4、网站建设与资源共享。课程团队重视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完善和共享,课程网站有专人维护,运行正常,教学信息丰富,内容更新及时,师生互动活跃。课程视频制作精良,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精品开放课程、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等技术标准和要求,能起到很好的展示和共享效果。
(二)提交材料
各学院根据申报要求组织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1、2011年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列);
2、2011年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6,一式两份);
三、申报相关工作
请各学院、系于10月13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递送至医学院教务处。
联系人:张浩 李春红,电话:63846590转776118,邮箱:lichunhong@shsmu.edu.cn
附件:上海市级精品课程及优秀教材申报相关表格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务处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