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市第三期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0〕81号)转发给你们。
希望各第三期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药学)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于2010年12月15日前递交通知中所需各项报告和材料(详见附件2、附件3),合理安排项目经费,切实做好上海市第三期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总结工作。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市第三期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2:第三期教育高地建设项目验收提交材料列表
附件3:第三期教育高地建设项目总结验收报告书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务处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张浩 李春红;联系电话:63846590转776172;
电子邮箱:lichunhong@shs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