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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关于启动2010年度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1-03 00:00 点击:

 

 

各学院、系:

    精品课程建设是我院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精神的重要措施。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医学院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10年各级精品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国家级精品课程

申报途径有两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必须为上海市级精品课程)或相关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必须为医学院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但每门课程只能从一个途径申报。

时间安排:

2010年1月26日至2月21日:各学院组织上报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各拟申报课程请严格按照附件一和附件二的要求积极准备,完善课程网站等建设。2月22日为申报截止日期,请各院系将填写后的《2010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推荐国家精品课程汇总表》(附件三)和《2009年度本科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四)的电子文档提交至lichunhong@shsmu.edu.cn,pchrsc123@sohu.com。

2010年2月26日学院组织专家评选出本年度拟申报推荐课程,请各申报课程务必在此之前按要求完成精品课程网站建设,并保证网站可访问。

2010年2月26日至3月9日:各拟申报推荐课程组依据2010年精品课程申报表填写的内容,对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请参见教育部网站,网址是:http://166.111.180.5/),寻找差距,并在专家的指导下,继续完善课程建设。3月9日为各申报课程提交修改后的申报表截止日期。请在截止日之前将修改后的申报表电子文档提交至lichunhong@shsmu.edu.cn,pchrsc123@sohu.com。

(二)          上海市级精品课程

申报范围:2003以来的院级精品课程,请各课程负责人即日起参照历年申报要求准备材料,更新课程网站资料,具体申报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          医学院级精品课程

申报范围:精品课程原则上应是学校本科各个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技术基础课。课程主讲教师具有教授职称。本年度新申请的课程,将全部纳入医学院课程中心管理,所有新申请的课程组均应将材料自行录入医学院课程中心平台,不进入课程中心的课程将不能参加各级精品课程的评选。教务处将根据申报情况在适当时候开展新申请课程的课程中心建设培训。申请者必须上网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五。

时间安排:

    3月15前:各学院上报经学院审核后申报医学院级精品课程项目申报简表及汇总表各一份(见附件六、七,两者电子版请发至 lichunhong@shsmu.edu.cn)。

4月上旬:医学院以网评形式评出本年度医学院级项目。各备选课程组应对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http://166.111.180.5/new/biaoge-biaozhunxiazai/)进行网上材料的准备。

各学院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将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个教师。请课程组负责人关注高校精品课程建设网站(http://166.111.180.5/new/),以了解相关政策、要求,目前所有已建成的各级精品课程项目,应保证课程上网内容的更新率(每年不少于10%)及网站的正常运行。望各院系督促相关的课程负责人切实予以落实。

 

附件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

附件三:2010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推荐国家精品课程汇总表

附件四:2009年度本科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

    附件五:医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材料目录

    附件六:医学院精品课程项目申报简表

附件七:医学院精品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相关附件可以从教务处下载区(http://jwc.shsmu.edu.cn/xzq/)下载。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务处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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