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沪二医大[2004]校教字56号文《关于我校三次综合考试的通知》和本学年教学任务要求,医学院2010年度基础医学综合考试定于2010年1月2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形式
2010年1月26日上午8∶30~10∶30,考主观题(每门课程25分,共100分);下午1∶30~3∶30,考选择题(每门课程25分,共100分);共计200分。
二、考试对象
2006级临床医学八年制,2007级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七年制及2008级临床医学八年制(硕博班)学生。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科目:人体解剖学(系统)、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
考试要求:以四门课程教学大纲的一、二级要求为主。
四、补考规定
基础综合考试总分低于120分者即为不及格。不及格者须参加补考。补考科目根据各科目小分,科目小分≧30分者不需补考;科目小分低于30分者须参加该科目补考;补考试题形式与正常考试相同。第一次补考在下学期开学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仍不及格者,须提出申请,随下年级统考时参加补考。
请基础医学院安排好考场、监考人员及阅卷人员,其他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参加考试。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务处
二○○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