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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组织教学示范课程交流活动的通知
2014-01-03 00:00 点击: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各学院之间的教学交流,现决定在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继续组织各学院进行教学示范课程交流活动。希望各学院组织有关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真正体现教学示范课程的作用。并要求各学院将列入教学示范课程交流的课程由所在学院摄制录像,每学期结束前将录像资料交教务处,作为教学资料保存。录像摄制要求按《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各学院教学示范课程详见附件。

附件:①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示范课程一览

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务处

200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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