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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关于开展07~0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4-01-03 00:00 点击:

 

 

各学院、系:

为加强对医学院教学过程的监控,把握教学进度,提高教学整体质量,根据交大本部教务处有关教学检查的通知,现决定在医学院各学院、系内进行期中例行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学检查

    各个学院自行开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毕业设计等环节的教学检查,规范教师的教学工作,对不规范的教学行为要及时纠正;自行检查本学期本院教师执行教学安排、维护秩序和学生出勤率情况,特别是调换教师和教师调换上课时间的情况(尤其是四、五年级),对自行变动教学安排的要按规定补办批准、备案工作,并及时修改网上信息。

2.领导听课工作

学校要求学院、系党政领导定期听课,并在教学检查阶段集中听课,做好听课记录,教务处将根据汇总结果适时公布听课情况。学校要求学院将教师互相听课的活动作为各教学单位的重要工作,以丰富教研室的教研活动;有条件的学院、系应鼓励教学单位之间互听课程,提高课程整体教学水平。

3.召开师生座谈会

各院(系)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分别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座谈会可以围绕本科教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展开讨论。

4.工作要求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院、系自查为主,教学督导抽查为辅。各单位应根据重点制定检查计划,组织各级领导、督导组成员对本单位的教学过程进行自评自查,并完成自查报告,整个检查过程应在本学期第十二至十四周(08年5月5日~5月23日)内完成。在此过程中,医学院将根据各学院的检查计划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各院、系也可邀请有关督导或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

各院(系)应根据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及时总结、撰写本学期学院(系)教学检查报告。报告应重点阐明教学各环节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相应措施以及座谈会讨论的情况。同时提交所有的听课记录单原件和教学秩序检查记录,作为教学管理材料存档。各单位请于5月26日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听课记录单(附件1)、教师/学生座谈会会议记录(附件2)等各类教学检查报表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所有附件请至http://jwc.shsmu.edu.cn/xzq/下载)。

联系人:鲁 威  李春红   E-mail:lichunhong@shsmu.edu.cn

教学检查是保证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是我校教学质量管理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希望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部署、落实。

 

附件1:听课记录单

附件2:教师/学生座谈会会议记录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务处

二○○八年四月廿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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