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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2003级学生选择专业导师的通知
2014-01-03 00:00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2003级学生即将进入临床培养阶段,为了更好地落实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计划,医学院将启动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2003级学生选导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导原则
    1、导师推荐名单经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的老师自愿申报、各临床医学院或科教科推荐审核、教务处审核形成。
    2、学生确定导师以自愿为前提,师生双向选择,与分配相结合,以充分调动和发挥师生双方的积极性。为了保障学生的利益,坚持以优秀生优选,公平公正为原则,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点和专业要求,总体上按照学生总评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选择。学生选择后,组织面试,导师在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后,确立师生关系。据此进行二轮选择后,第三轮学生选择以分配为主,导师不具有选择权。
    3、原则上一名导师带教一名学生,也尊重导师意愿,支持部分导师带教二名学生,允许被选的学生数根据导师需求数确定。

    二、选导程序及时间安排
    组织三轮集中选择。
    第一轮
    集中选择导师(2008年4月2日)
由医学院教务处提供可供选择的导师名单和学生名次总表,统一组织学生进行第一轮选择。学生按总评排序依次选择导师。某导师允许被选的学生数≤该导师的需求学生数+1。即愿意带教一名学生的,最多允许两名学生同时选择,愿意带教二名学生的,最多允许三名学生同时选择。
    面试(2007年4月3日---4月8日)
    由被选导师所在单位组织导师及学院考核小组进行第一轮面试。导师可根据学生综合情况确定是否接受参加面试的学生。面试结果请各位导师填写“临床医

学七年制2003级学生选导面试记录表”。各单位于4月8日将面试结果汇总表上报医学院教务处。未落实导师的学生进入下一轮重新选择。

    第二轮
    集中选择导师(2008年4月10日)
    由医学院教务处提供第二轮导师名单和学生名次总表,统一组织第一轮选导后未落实导师的学生进行第二轮选择。基本步骤同上。
    面试(2008年4月11日——2008年4月14日)
    由被选导师所在单位组织导师及学院考核小组进行第二轮面试。第一轮已经拒绝过学生的导师不再具有选择权,以分配为主,若继续拒绝,则视为自动放弃指导资格;第一轮未被选择过的导师允许其按照第一轮面试原则进行自主选择。面试结果请各位导师填写“临床医学七年制2003级学生选导面试记录表” 。各单位于4月14日将面试结果汇总表上报医学院教务处。未落实导师的学生进入第三轮选择。

    第三轮
    集中选择导师及导师学生见面 (2008年4月16日——4月18日)
    由医学院教务处提供第三轮导师名单和学生名次总表,统一组织第二轮选导后未落实导师的学生进行第三轮选择。此轮选导工作实行分配原则,各学院组织相关导师进行导师与学生见面,并填写“临床医学七年制2003级学生选导面试记录表”。若导师执意拒绝,则视为自动放弃指导资格。各单位于4月18日将结果汇总表上报医学院教务处。
    说明:对于导师自动放弃指导资格的情况,则取消其七年制学生指导资格两年。 如有学生一直不被导师接受,由学生所在学院为其指定导师,若学生拒绝,则视为自动放弃七年制,作为五年制培养。
    公布选导结果(2008年4月21日)
教务处公布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2003级学生选导结果,各学院安排导师学生见面,填写培养计划,汇总上报学位课程选择情况。

附件:1、03级七年制学生选择导师程序说明

      2、导师推荐名单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务处
                                                  二○○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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