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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关于启动2008年度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1-03 00:00 点击:

 

 

各学院、系:

精品课程建设是我校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精神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通知要求,医学院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08年的精品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精品课程原则上应是学校本科各个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技术基础课。课程主讲教师具有教授职称。历年已进行过一定建设、但未申报成功的课程应继续参与今年各级精品课程的申报。申请者必须上网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鼓励申请者将课件和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学校鼓励现有上海市级精品课程,经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后,继续参与今年的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同时鼓励2003以来的校级课程继续参与今年的上海市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具体申报日期待定)。请各备选课程组在近阶段积极准备,完善建设内容,充实申报材料。

二、工作安排

本年度精品课程建设的时间安排大致如下:

3月17日前:各学院上报申报精品课程项目申报简表及汇总表(见附件一、二)。

4月上中旬:医学院以网评形式评出本年度医学院级项目。各备选课程组应对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http://166.111.180.5/new/biaoge-biaozhunxiazai/)进行网上材料的准备。

    4月底:医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检查,正式确定上报市级和国家级项目

待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关今年课程建设的文件下达后,上述各时间段会有一定的调整,请经常注意医学院教务处网站关于精品课程建设的有关通知。

三、几点说明

1.各学院应于3月17日前上报经学院审核后的项目申报简表和精品课程建设汇总表各一份(两者电子版请发至 lichunhong@shsmu.edu.cn )。相关申报简表、汇总表可从教务处网站(http://jwc.shsmu.edu.cn/xzq/)直接下载。

2.本年度新申请的课程,将全部纳入医学院课程中心管理,所有新申请的课程组均应将材料自行录入医学院课程中心平台,不进入课程中心的课程将不能参加各级精品课程的评选。教务处将在3月下旬开展新申请课程的课程中心建设培训。

3.目前所有已建成的各级精品课程项目,应保证课程上网内容的更新率(每年不少于10%)及网站的正常运行。

4.各学院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将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个教师。请课程组负责人关注高校精品课程建设网站(http://166.111.180.5/new/,以了解相关政策、要求。望各院系督促相关的课程负责人切实予以落实。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务处

                                         二○○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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