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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医学院05~0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交医教函[2006]11号)
2014-01-03 00:00 点击:

 

 

各学院、系:
    为加强对医学院教学过程的监控,把握教学进度,提高教学整体质量,根据交大本部教务处有关教学检查的通知,决定在医学院各学院、系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交大教务处的通知(http://202.120.54.158/bii/html/2006/04/20060429160727-1.htm)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执行。
    各单位应确定检查重点,制定检查计划,组织各级领导、督导组成员进行自评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同时及时将检查计划和检查总结报告上报医学院教务处,整个检查过程应在本学期第十二至十四周(06年5月8日~26日)内完成。在此过程中,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的检查计划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教学检查是保证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是我校教学质量管理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执行,确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务处
                               二○○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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