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课程、教材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精神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决定从即日起启动医学院2006年的课程、教材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学院优秀课程建设项目
医学院优秀课程建设项目由医学院课程建设基金资助,建设期限为两年。本期课程建设仍将重点扶植各类教学改革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人需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课程建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表》。历年项目未完成者,本次申请不予考虑。
二、医学院教材建设项目
1.申报范围
包括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各专业主要专业课程教材、实施二年以上的选修课程教材、临床实训相关教材等。本年度医学院将重点支持反映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成果的、具有学科竞争力的系列专题教材。本次申报的项目须是适合医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教学需要而编写的主体教材、讲义、实验指导等,不包含教辅用书(习题集、课件、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原则上,每个申请人作为第一负责人(主编)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参加教育部、卫生部规划教材编写的项目以及部分高校协编教材(非主编单位)项目,不参加本次申报。
2.完成期限和出版单位
所有需出版的立项教材最终出版期限为2008年6月30日,出版单位应选择本领域级别较高的出版社。
三、几点说明
1.申报人需如实填写课程、教材立项申报表,交各学院教办。各学院课程、教材建设委员会及院、系负责人根据本学院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所有经学院审核后申报项目的申请表一式两份上交医学院教务处。学院同时还须上报课程、教材建设汇总表各一份(请发至zhangmj@shsmu.edu.cn)。相关申请表、汇总表可从教务处网站(http://jwc.shsmu.edu.cn/xzq/)直接下载。
2.医学院课程、教材建设委员会将对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教材建设资助项目。
四、经费资助
1.凡立项的课程建设项目,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 1万元,重大项目资助金额为2~3万元,分两年拨付。
2.立项教材给予的资助经费包括启动经费和建设经费。启动经费为每课程学分2000~3000元,当年拨付;建设经费按《上海第二医科大学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进行资助,第二年拨付。本年度课程、教材建设经费仍纳入“211工程”建设非政府采购项目范畴,经费管理规定及使用范围参照沪二医大校“211工程”[2005]1号文执行。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所有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06年4月27日,过期不予受理。
负责部门:医学院教务处 联系人:鲁
威 张美娇
联系电话: 63846590×776118 63853238
各学院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将课程、教材建设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个教师,并指导、督促相关的负责人予以落实。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务处
200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