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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医学院教师和其他职务聘任工作安排的通知(师德列为重要要求)
  2015年07月01日 00:00 浏览(

院本部各部、处(室)、学院、中心:

经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决定,2015年度医学院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于2015年7月开始,现将具体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工作依据

2015年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依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2年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例》(沪交医人[2012]16号)。

二、高级职务申报材料要求

1. 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申报名册

2. 材料清单

3.《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二份

4.思想品德考核表

5. 教育教学考核表(需医学院教务处盖章)

6.申报材料在本部门(科室)宣读表

7. 送审材料:

① 《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教师系列)》

② 主送论文3篇复印件(全文、封面、目录、封底)

③ 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登记表

(①和②材料装档案袋,袋面上贴上③,共二套。申报破格人员三套;医学院本部申报图书资料、工程技术及其他系列人员五套)

注:主送论文是在受聘现职务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撰写,并在公开发行的正式期刊(取得ISSN或CN统一刊号)上发表,论文不能是综述、个案及毕业论文等,文章内容必须与申报专业相一致。

8. 申报表中所列的发表论文含主送论文(全文、封面、目录)、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合同或项目批准通知等)、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方面的资料复印件

9. 由权威机构出具的SCI、EI论文检索报告

10. 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1.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1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3. 英语六级证书或职称外文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14. 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备注: 1、院(系)思想品德考核意见、教育教学考核意见、学术、技术评议组意见、聘任小组意见请填入聘任申报表;2、复印件需加盖院系审核章;3、材料8-14项请按顺序装订成册;4、相关表格可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处网下载,请按要求正反面打印。

三、时间安排

7月下旬 医学院发文布置工作

8月下旬至10月上旬 各院(部门)开展聘任工作,包括各类考核

10月15日前 各院(部门)上报送审材料

10月16日至11月上旬 医学院审核,校外同行专家评议

11月中旬 各院(部门)召开学术评议、聘任小组会议,并上报拟聘高级职务人选

12月上旬 医学院教授会评议

12月中旬 医学院聘任委员会聘任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包括材料要求、时间安排)由各学院参照高级职务自定。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处

二○一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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