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本部各部、处(室)、学院、中心:
经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决定,2015年度医学院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于2015年7月开始,现将具体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工作依据
2015年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依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2年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例》(沪交医人[2012]16号)。
二、高级职务申报材料要求
1. 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申报名册
2. 材料清单
3.《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二份
4.思想品德考核表
5. 教育教学考核表(需医学院教务处盖章)
6.申报材料在本部门(科室)宣读表
7. 送审材料:
① 《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教师系列)》
② 主送论文3篇复印件(全文、封面、目录、封底)
③ 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登记表
(①和②材料装档案袋,袋面上贴上③,共二套。申报破格人员三套;医学院本部申报图书资料、工程技术及其他系列人员五套)
注:主送论文是在受聘现职务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撰写,并在公开发行的正式期刊(取得ISSN或CN统一刊号)上发表,论文不能是综述、个案及毕业论文等,文章内容必须与申报专业相一致。
8. 申报表中所列的发表论文含主送论文(全文、封面、目录)、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合同或项目批准通知等)、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方面的资料复印件
9. 由权威机构出具的SCI、EI论文检索报告
10. 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1.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1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3. 英语六级证书或职称外文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14. 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备注: 1、院(系)思想品德考核意见、教育教学考核意见、学术、技术评议组意见、聘任小组意见请填入聘任申报表;2、复印件需加盖院系审核章;3、材料8-14项请按顺序装订成册;4、相关表格可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处网下载,请按要求正反面打印。
三、时间安排
7月下旬 医学院发文布置工作
8月下旬至10月上旬 各院(部门)开展聘任工作,包括各类考核
10月15日前 各院(部门)上报送审材料
10月16日至11月上旬 医学院审核,校外同行专家评议
11月中旬 各院(部门)召开学术评议、聘任小组会议,并上报拟聘高级职务人选
12月上旬 医学院教授会评议
12月中旬 医学院聘任委员会聘任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包括材料要求、时间安排)由各学院参照高级职务自定。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处
二○一五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