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

2015-01-15 00:00 浏览(

各学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验收工作暨201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51号)相关要求,医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参评课程一般前期已作为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建设。优先支持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验收中结论为优秀的课程。上海市级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色、面向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开设的示范性课程。课程应能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方法,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至少已连续主讲该课程三年以上,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课程团队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近两年参与教改项目、发表高质量的教研论文五项(篇)以上。

3、教学内容与方法。课程团队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在教学内容方面,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

4、网站建设与资源共享。课程团队重视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完善和共享,课程网站有专人维护,运行正常,教学信息丰富,内容更新及时,师生互动活跃。课程视频制作精良,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精品开放课程、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等技术标准和要求,能起到很好的展示和共享效果。

二、提交材料

各学院根据申报要求组织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1、2013年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列);

2、2013年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5,一式四份);

3、课程光盘(一张)

三、申报相关工作

请各学院、系于2013年9月23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发送至jiangxx@shsmu.edu.cn)递送至医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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