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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第五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17年12月28日 00:00 浏览(

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五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迄今医学院已实现蝉联全国文明单位“五连冠”和上海市文明单位“十三连冠”的荣誉。

全国文明单位是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严格审核、从严把关,经全国公示,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在全国发挥示范作用的单位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不是“终身制”,评上后每年均须接受中央文明委的考核,每三年复评一次。

全国文明单位是一个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单位名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连续数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这一荣誉,凝聚着全体医院师生医护的心血和汗水,展示了师生医护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新时代成就新梦想,新梦想开启新征程,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奋进,以全国文明单位的标准严格要求,进一步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表率,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向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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