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校园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体育馆管理条例(2023年度继续执行)

发布日期:2023-11-08 04:04:11   点击数: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体育馆管理条例

(暂定)

 

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是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及师生员工课余体育锻炼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办学条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体育场馆设施使用的科学管理,更好地提高利用率,确保其安全、规范、有序运行,特制定如下规定。

 

使用原则

一、确保体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满足医学院学生、教职工业余体育活动需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功能,部分体育馆内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开放与使用

、周一至周五及8:00--17:00在不影响正常体育教学、训练的前提下,球房(雨天)、乒乓房、体操房对全院师生员工免费开放。

三、周一至周五18:0021:00体育馆内所有场地对学生体育社团开放。

四、周六和周日9:00--14:00,乒乓房、体操房,向校内师生员工开放,体育馆内部分场地设施酌情向社会有偿开放。

五、健身房在确保教学的前提下,向校内师生员工开放。

六、双休日及寒暑假,体育馆内部分场地设施酌情向社会有偿开放。

七、校内外重大活动如需使用体育场馆设施,具有优先权。

 

预约程序

八、师生员工使用体育馆内场地设施前向体育教研室预约者,具优先使用权,如某时段无预约者,则先到者具优先使用权。具体预约办法另行告知。

九、对未能按预约前来活动造成馆内场地资源浪费者,将视情节暂停一定时间的预约权。

十、医学院各部门利用体育馆内场地开展大型活动,须提前向体育教研室提出书面申请,可优先安排使用场馆设施。

 

日常管理与维护

十一、任何团体与个人不得在馆内从事违反学校校规和国家法律的活动,违者移送公安机关或院保卫部门处理。

十二、为维护医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确保本院师生员工正常使用体育场馆,除部分馆内场地周六、周日向校外有偿开放外,其它时间均不对校外人员开放。

十三、体育馆正常开放期间,由体育教研室安排专人值班巡视,进入馆内活动人员须听从值班人员安排与指示,违者移交校保卫部门处理。

十四、体育教研室安排专人负责对馆内固定运动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持清洁整齐。

十五、场内严禁吸烟、乱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入场者必须穿软底运动鞋,不符要求的装备不得进入场馆,因不当使用造成馆内场地器材设备损坏者须按价赔偿。

十六 加强安全健身意识,因非场馆设施缺陷所造成的身体伤害事故,责任自负。

 

本管理办法拟自2014年11月1日起试行。

                                                         

 

 

 

  体育教研室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