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联合会志愿者指导中心志愿者常规评优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17-12-28 00:00:00   点击数:

为表彰在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同时为鼓励本院学生更多、更好地服务校园和服务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发扬志愿者精神,营造浓厚的医学人文氛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联合会志愿者指导中心制定以下志愿者评优方案:

一、 评优基本信息

1. 评优名额:20人

2. 参评对象: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3. 评优时间:学期末

4. 评优奖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优秀志愿者证书及纪念品

5. 评审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联合会志愿者指导中心

二、 评优基本流程

1. 志愿者指导中心向院内各志愿者组织下发评优通知和评优细则;

2. 各志愿者组织按照评优通知和评优细则的要求,推荐一定数量比例的候选志愿者,并上交相应证明材料到志愿者指导中心;

3. 志愿者指导中心根据志愿者志愿服务记录及各组织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与评选,确定20位优秀志愿者;

4. 将志愿者名单在学生联合会微信公众平台“小医生Joy”及海报墙上公示,并择期为志愿者进行颁奖。

三、 评优细则

1. 候选志愿者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 志愿者形象良好,热爱生活,热心志愿者活动,积极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2) 长期坚持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每学期参加 3 次或 3次以上志愿服务或者多次参与组织、策划志愿者活动;

3) 在志愿者活动中表现出色,服务态度良好,精神状态饱满,能够很好地完成负责的工作;

4) 志愿者领队给出良好评价,并且志愿服务得到其他志愿者们的认可;

5) 乐于助人,热心帮助其他志愿者共同完成工作。

2. 候选志愿者有以下情形之一,采用一票否决制并取消评优资格:

1) 志愿者活动中无故缺席、破坏志愿者形象的不良记录;

2) 因不服从管理,造成重大事故或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造成恶劣影响;

3) 在该学期的志愿服务活动的考核得分有一次或以上未达60分。

四、 附则

1. 本章程为试行,在执行过程中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联合会志愿者指导中心进行完善修改;

2.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联合会志愿者指导中心。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联合会

志愿者指导中心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