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召开2019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30 13:44:12   点击数:

 

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2019年12月上旬前,交大医学院系统基层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现结合机关各支部实际,将有关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1. 严格贯彻落实《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党委关于召开2019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的每项要求。

2. 做好会前准备,提前将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地点和联系人告知对口联系的机关党委委员同时报备机关党委,以便与会指导。

3. 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分类别组织党员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民主测评表,包括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2)、党员民主测评表(支部书记)(附件3)、党支部评议表(附件4)。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集体研究讨论,综合党员日常表现、一贯态度、群众意见和会上民主测评结果,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预备党员不评定等次。

4. 做好相关会议记录或谈话记录存入《2019年度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填写《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表》(附件5)并形成简要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围绕医学院通知中的5个方法步骤写明具体落实情况,重点写明会议召开情况、民主评议结果需附党员等次名单、计划整改事项和措施等)。工作情况表和报告请于12月12日(周四)前报送,电子版请发机关党委邮箱,纸质打印版须经支部书记签字后报送4舍107办公室。

附件:

1. 医学院党委相关工作通知

2. 测评表(党员)

3. 测评表(支部书记)

4. 党支部评议表

5. 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表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