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30 13:42:54   点击数:

 

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2019年3月底前,交大医学院系统基层党支部要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现结合机关各支部实际,将有关工作要点提示如下:

1. 严格贯彻落实《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党委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附件1-1)及《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附件1-2)中的每一项要求。

2. 做好会前准备,提前一周向机关党委报告党支部计划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和地点(微信群或邮件),以便及时告知机关党委委员安排日程参加对口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3. 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分类别组织党员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民主测评表,包括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2)、党员民主测评表(支部书记)(附件3)、党支部评议表(附件4)。支部汇总党员民主测评原始数据后须经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明确评定意见,填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表》(附件5)。各支部最终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4. 做好相关会议记录或谈话记录存入《2019年度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同时形成简要工作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流程中的三大项8个主要任务落实情况、测评数据汇总分析和评定结果、整改事项和措施等),连同附件1至4测评表原始材料附件5工作情况表3月25日(周一)前报机关党委(工作情况报告和报表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打印后须经支部书记签字)。

附件:

1-1. 医学院党委相关工作通知

1-2. 工作流程

2. 测评表(党员)

3. 测评表(支部书记)

4. 党支部评议表

5.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表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