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和评选 2017-2018 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8 10:05:24   点击数:

各附属单位妇委会、院本部女工委: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交大医学院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在交大医学院系统女性职工中弘扬先进、塑造典型,发挥优秀女性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女教职医护员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为加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医学院建设、为健康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根据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 2017-2018 年度上海市及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 的通知》(沪教妇【2018】6 号)文件精神,经医学院党委同意,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工会、妇委会在医学院系统开展 2017-2018 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1.推荐评选范围:在医学院系统工作、符合评选条件的女性和以女性为主的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2.推荐评选名额

(1)在医学院本部推荐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 1 个、上海市三八红旗手 1 名,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 1 个、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 1 名,参加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差额评选。

(2)在医学院系统推荐上海交通大学三八红旗集体 6 个(医学院 1 个、附属医院 5 个)、上海交通大学三八红旗手 14 名(医学院 2 名、各附属医院 1 名);评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三八红旗集体 8 个(医学院 1 个、附属医院 7 个),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三八红旗手 14 名(医学院 2 名、各附属医院 1 名)。

二、 评选条件

1.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具有中国国籍,不持有国外护照或国外绿卡,年满 18周岁。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在沪工作一般需满五年(含)以上且在医学院系统工作两年以上,非本市户籍需取得本市居住证五年(含)以上。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贯彻新发展理念,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为推动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为加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医学院建设、为健康中国建设作出较大贡献。

(3)推荐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的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过教育系统、医学院奖励或先进称号,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者。近两年已获得教育系统以上同等荣誉者不再参加此次推荐申报。

2.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班组(女性比例占 5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人数规模不少于 3 人(含 3 人)。

(1)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

(2)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为推动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为加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医学院建设、为健康中国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3)作风民主、勇于创新、廉洁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原则上需曾获得其他局级以上荣誉。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妇女组织要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评选工作,把推荐评选工作作为发现、宣传、推荐女性人才的过程。

2. 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好中选优,充分体现医学院系统女性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3.副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严格控制在 20%以内。40 岁以下女性比例不低于 30%,专职妇女干部比例不超过 5%。被推荐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人选是机关事业干部的,须征求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近年来已经获得全国、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称号的个人和集体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4.各单位按要求填写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并盖章,正反面打印,推荐表中所属单位名称请用全称。2018 年 10 月 18 日前发送电子版文件至 gonghui@shsmu.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 + 三八红旗手(集体)申报材料”,纸质版文件召开评审会时交至医学院工会。

5.由医学院工会、妇委会组成医学院三八红旗手(集体)评审工作小组,评审结果在医学院校园网公示一周,经医学院党委同意后确定并报送。

四、奖励办法

2019 年 3 月上旬召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先进表彰大会,对 2017~2018 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工会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妇委会

2018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