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2017年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8 00:00:00   点击数:

院本部各部、处(室)、学院、中心,各附属医院:

经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决定,2017年度医学院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于2017年7月开始,现将具体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2017年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依据:

(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沪交医人[2017]15号)

(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沪交医人[2017]16号)

(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沪交医人[2017]17号)

(四)《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思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沪交医人[2017]18号)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要求

1.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名册

2. 材料清单

3.《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2份

4.专业技术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

5. 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表(教师系列申请人填此表,需医学院教务处盖章;实验系列教学实验岗位申请人直接填申报表,需医学院教务处盖章)

6.申报材料在本部门(科室)宣读表

7. 送审材料:

① 《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

② 主送论文3篇复印件(全文、封面、目录、封底)

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登记表

(①和②材料装档案袋,袋面上贴上③,共二套)

注:主送论文是在受聘现职务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撰写,并在公开发行的正式期刊(取得ISSN或CN统一刊号)上发表,文章内容必须与申报专业相一致。

8. 申报表中所列的发表论文(含主送论文)、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合同或项目批准通知等)、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方面的资料复印件

9. 由权威机构出具的SCI、EI论文检索报告

10. 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系列)

11.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1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备注: 1、院(系)思想品德考核意见、教育教学考核意见、学术技术评议组意见、聘任小组意见请填入聘任申报表;2、复印件需加盖院系审核章;3、相关表格可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处网(http://rlzy.shsmu.edu.cn/)下载,请按要求正反面打印。

三、破格聘任

破格聘任依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聘任实施办法(试行)》(沪交医人[2016]21号),材料要求除需单位或专家推荐信外,其他材料与正常晋升一致。

四、时间安排

7月中旬 医学院发文布置工作

9月11日 各医院研究系列高级

10月9日 各医院教师系列高级

10月9日 校本部所有系列高级

10月30日 中初级

10月中下旬 医学院审核,校外同行专家评议

11月下旬 医学院评议、聘任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包括材料要求、时间安排)由各学院参照高级职务自定。

五、收费标准

高级职务评议费用每人1000元(破格人员2000元),中、初级职务评议费用每人200元。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处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