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辅导员培训体系建设方案

发布日期:2014-03-03 00:00:00   点击数:

学生工作部(处)〔2013〕7号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学生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加强辅导员培训工作,是提升辅导员工作水平和育人能力的重要保障,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委办发[2006]35号)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沪交医委[2006]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辅导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建设一支学习型、研究型的学生工作队伍,加强辅导员培训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使辅导员提高学习培训的自觉性与主动性,特制订本建设方案,构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辅导员“四维培训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辅导员培训体系,加大辅导员培训力度,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

二、培训原则

1、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新的形势和任务,联系辅导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学习理论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学以致用。

2、注重区分层次。着眼于提高辅导员的素质和能力,逐步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格局。

3、注重系统规划。加强对培训需求的调研,优化培训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评估体系,做到严格考核和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4、注重研究借鉴。遵循教育培训规律,按照理论创新、体制创新、方法创新的要求,积极借鉴学习外校优秀经验,不断丰富和创新辅导员教育培训的内容与模式,努力体现时代性、规律性、创造性和实效性。

5、注重结合院情。根据医学院校实际情况,形成具有医学院氛围与特色的辅导员队伍培训体系,优化医学院辅导员队伍结构,促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三、培训宗旨

点面结合,兼顾辅导员队伍整体发展与个体提升的需求,全面、多元构建辅导员培训体系。

四、培训分类

根据培训内容与性质,将培训项目分为四类:

1、A类项目:以培养高层次辅导员为目的的选拔性培训,为学院层面统筹安排的具有重要性、特定性、针对性的学习培训项目,包括:

教育部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

市科教党委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

职业咨询师、心理咨询师、体验式培训师等职业化培训

市教委德育处、德育发展中心组织的有特殊要求的专门培训

实施流程:由学工部根据辅导员日常表现、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结合业务特长、学科背景、工作需要等,进行综合全面考虑,根据各培训项目参训人员条件与人数要求,选拔推荐相应辅导员参加。

2、B类项目:以培养专业型辅导员为目的的选修性培训,为辅导员自主报名、由学院统一报送参加的专题性学习培训项目,包括:

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开展的由各高校承办的高校辅导员专题培训

形势政策、心理健康等主题性较强的专门培训

实施流程:由学工部下发培训通知,各学院辅导员根据培训主题、个人意愿统一向学工部报名,经学工部统一汇总安排,确定并报送培训实施承办单位。

3、C类项目:以培养全面型辅导员为目的的必修性培训,为围绕辅导员生涯发展设计开展的、要求全体辅导员(含在职、兼职)必须参加的校内外培训项目,包括:

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

医学院”学分制、模块式“培训(理论政策模块、国情院情模块、管理商数模块、思政教育模块、心理知识模块、安全稳定模块、创新研究模块、职业发展模块)

学院组织的重要精神传达报告会

学生工作年终总结会

实施流程:由学工部下发培训通知,统一组织全体辅导员参加培训,并进行考勤记录。

4、D类项目:以培养特长型辅导员为目的的兴趣性培训,为辅导员根据自己兴趣,结合学科背景选择参加的培训项目,包括:

辅导员工作站(阳光驿站、导航驿站、心灵驿站、生涯驿站、家园驿站)以站点名义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

总支书记沙龙

实施流程:由牵头人召集,自主选择培训主题、内容、形式,组织相关辅导员开展培训,需提前报备学工部。

四、考评方式

A类项目一经确定,参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者,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缺席或中途退出,培训合格后由相关培训部门颁发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B类项目由组织培训的部门负责考勤,合格后于辅导员手册盖章证明,要求辅导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C类项目由学工部严格考勤,并在辅导员培训手册上盖章,每次以2个学分计,年度学分未到应修学分的2/3则视为当年培训不合格;D类项目为机动开展项目,可视实际情况灵活开展,由各工作站自主开展考评。

五、特别说明

辅导员参加培训情况与辅导员年度考核评优挂钩,未达到培训要求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当年度各类评优。

本方案由医学院学生工作部(处)研究讨论决定,自2013年3月起实施,学生工作部(处)对本方案具有最终解释权。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