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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0年“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1-18 00:00:00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为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塑造和谐的校园环境,鼓励师生员工敬业爱岗,勇攀高峰,努力创建世界一流大学,2010年“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奖”评选活动现正式启动。

一、 评选范围

全校教职医护员工和各类交大学生。

上一年度对学校有重大贡献的校友和其他人员亦可参评。

二、 评选条件

(一)教职医护员工评选条件

长期在教学、科研、医护、管理及后勤服务第一线,勤奋踏实、敬业爱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教学、科研、医护的岗位上,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卫生方针,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医德高尚,治病救人;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在国内外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力;

2. 在学校各类管理岗位上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勇于开拓、敢于负责,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成绩卓著;

3.在学校各类后勤服务岗位上,把为师生服务作为第一要务,勤恳踏实,掌握过硬的技术技能,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受到师生员工一致赞誉。

(二)学生评选条件

有良好思想品德,端正的学习态度,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讲文明、守纪律,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 品德高尚,尊敬师长,学习刻苦,勇于创新,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学生中具有楷模表率作用;

2. 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奉献社会,积极弘扬社会美德,发扬交大精神,得到校内外广泛赞誉;

3. 刻苦钻研,敢于竞争,在国内外各类学科竞赛和文体艺术大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4. 面对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自强不息,努力学习,取得优异成绩。

5.重感恩,重责任,在生活学习中始终充满激情与梦想,充分体现交大校训者。

(三)集体评选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依靠集体取得重大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成果,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

2. 依靠集体组织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公益活动,充分体现学校传统;

3. 依靠集体获得重大竞赛奖项,为学校争得荣誉,提升学校社会美誉度;

4. 在社会重大事件中能够符合时代需求,引领良好精神风貌,充分展现学校团体力量。

(四)其他人员评选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

1. 上一年度内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

2. 在社会重大事件中取得重大成绩或发挥重要影响,充分体现交大精神。

三、 推荐方式

各单位可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集体),亦可自我推荐。推荐表请于2009年12月10日前交发至dwxcb@sjtu.edu.cn,所有收到的推荐表都将由“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奖”评审委员会进行信息复核。入围者参加复评。

联系人:刘玉祥 liuyx@sjtu.edu.cn

朱敏 fairyzm@sjtu.edu.cn

34206264 691000(移动短号)

附件1:2010年“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奖”推荐表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

200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