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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暑期安全工作特别告知

发布日期:2010-07-09 00:00:00   点击数:

各学院、部(处)、中心、部门

暑假将至,为确保我院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共创我院平安世博和谐氛围,特别告知,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暑假开始以前,各部门须在本部门开展防火、防灾安全检查和暑期安全教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并报院武保部(处)备案。

二、各部门暑假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学生园区、图书馆、体育馆、危险品仓库、锅炉房、档案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检查,遇有突发情况或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院武保部(处)报告。

三、院内各施工场地、各施工点须在暑假前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对存在的各类隐患立即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并将安全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在暑假开始前书面报告报院武保部(处);

四、暑假期间院内各施工场地、各施工点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按动用明火的规定向院武保部(处)提出申报,经院武保部(处)同意后备案。

五、所有聘请外来人员在我院务工的部门,由聘用部门统一收集外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统一制作表格,表格登记内容包括聘用部门名称,外来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身份证号码、在我院的具体工作、住宿定点位置或地址;聘用外来人员的部门须在暑假开始前将外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登记表格送至院武保部(处)备案、备查。

六、院内各施工场地、各施工点凡有外来人员在我院内住宿的,由我院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外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统一制作表格,表格登记内容包括施工单位名称、外来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身份证号码、住宿定点位置或地址;施工单位须及时将外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登记表格送至我院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送至院武保部(处)备案、备查。

暑假期间武保部(处)值班电话: 776254 77622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安全生产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武保部(处)

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二医警务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