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活动努力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格局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活动

努力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格局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九届市委九次全会关于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的要求,现就深化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活动,加快形成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有关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活动,构建城乡统筹党建工作格局

(一)坚持把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作为重要工作平台,推动城乡党建统筹和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以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为基本形式,有效整合城乡人才、智力、科技、科普、教育、文化、信息、阵地、经费等资源,充分发挥城市基层党组织带动作用,促进城乡基层党组织相互支持、密切协作,是本市推进城乡统筹党建新格局的重要载体。要通过组织共建、发展共促、人才共育、文明共创等途径,积极开展城乡统筹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格局加快形成。

(二)全面动员和组织机关、社区(街道)、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结对,形成覆盖全市的城乡统筹党建新格局。在本市前三年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取得进展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中心城区与远郊区县对口帮扶(详见附表),全面实施中心城区社区(街道)党工委与远郊地区乡镇党委、村党组织结对共建;继续组织市级机关、市属企业、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文化传媒单位和中央在沪单位党组织结对帮扶经济薄弱村党组织,并扩大到与远郊地区其他村党组织结对。

(三)充分发挥不同类型党组织优势,全方位推进结对帮扶活动。中心城区、街道与远郊区县、乡镇结对(浦东、闵行、宝山、嘉定、松江等区在做好本区城乡结对帮扶工作基础上,要积极参与全市城乡结对帮扶活动),要重点围绕经济建设、民生工作、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开展具体的帮扶和合作交流;机关党组织要把结对帮扶工作与机关作风建设、青年干部培养结合起来,鼓励采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形式,开展组合式帮扶;有经济实力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应充分利用市场、信息、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以捐助、投资合作等形式参与结对帮扶活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和文化传媒单位,要发挥人才和智力优势,积极开展各类科技文化智力资源下乡活动,提高农民和基层干部的文化素养和生产、管理技能。

(四)综合运用组织推动、市场配置等手段,实现结对广覆盖、工作有新成效。除区县层面结对帮扶有统一安排外,中心城区、市委各工作党委要在坚持原有结对帮扶基数上,动员所有有条件的单位党组织积极参与,并按自愿选择和组织分配的方法予以落实,确保远郊所有乡镇、村党组织都有结对单位。鼓励有经济实力、有技术优势的单位党组织到农村投资项目、开发产业、开拓市场,加强镇企、村企合作,扶持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做大做强名特优农产品,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使推进市场配置、实现合作共赢成为深化城乡结对帮扶的新亮点。

二、以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为契机,实现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统筹协调发展

(五)健全完善城乡一体的流动党员管理新机制。要将来沪务工人员中流动党员管理纳入结对帮扶、城乡党建统筹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落实人口管理部门和党委组织部门的协同机制,在本市城乡探索建立流入地党组织主动向流出地党组织查询党员情况制度。城市党组织在结对帮扶中,要关心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为农村党组织出谋划策,为区县、工作党委组织部门提供有效管理的信息和建议,促进本市流动党员的有效管理。

(六)积极推动城乡党组织服务和保障条件的均衡化发展。完善城乡联动的党员服务中心工作网络,建立全市党员服务中心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与乡镇结对的党组织,要主动关心乡镇党员服务中心建设,为其增强功能、优化资源提供帮助,充分发挥其作为区域化“政治活动中心、教育培训中心、指导服务中心、才艺展示中心、社会服务中心”的作用。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实际运用,帮助培养远教骨干,发挥其在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党员和农民素质上的重要作用。

(七)充分发挥村级活动场所的综合服务功能。各结对帮扶单位要关心、支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参与农村活动场所功能建设,力所能及地提供发挥这些活动场所功能所必需的软件和硬件,使之成为村民的“政治生活中心、服务受理中心、文化活动中心、教育信息中心、生产生活保障中心”,努力为城乡基层组织提供同质、均等的基本服务条件和公共设施体系作出贡献。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八)认真做好结对帮扶签约工作。各区、市委各工作党委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下达的结对帮扶任务建议书,组织动员所属单位党组织根据上海基层党建网(www.shjcdj.cn)公布的远郊地区乡镇和村(包括经济薄弱村)党组织名录,选择确立帮扶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根据实际情况可作必要的综合平衡。参与结对帮扶的单位需在430日前完成网上意向确认,71日前完成正式签约。上海基层党建网将实时显示结对帮扶协议意向达成和协议签订状况。

在上一轮已经形成结对帮扶关系的单位,在双方自愿基础上,可续签结对帮扶协议;需调整的,可进入全市帮扶平台重新选择结对单位。市委各工作党委也可以相对集中地选择结对帮扶地区和单位。结对帮扶双方要相互尊重、充分协商,达成符合双方实际的结对协议。新一轮结对帮扶协议期限至20137月份结束。

(九)适度加大统筹协调。在充分尊重结对双方意愿、保护基层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的基础上,区县党委、市委各工作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均衡配置帮扶资源,集中设计帮扶项目,适度统筹使用帮扶资金。帮扶项目可以在村、乡镇、区县实施,有普遍价值的可以在更大范围推介,形成点面结合的帮扶效果。

(十)抓好结对帮扶协议的落实。各区县党委、市委各工作党委要切实加强对结对帮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并将结对帮扶活动情况纳入年度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单位结对帮扶工作在本级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部门,研究制定结对帮扶方案。要建立定期联系走访制度,党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在协议帮扶期间至少走访1次,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部门每年走访不少于2次。要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帮扶经济薄弱村的要有具体的经济要求(每年不低于2万元),其他所有结对帮扶也都要有看得见、摸得着、有实效、可检查评估的具体项目。

(十一)健全帮扶资金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者设立专项的农村公益基金会,用于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捐款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市慈善基金会、市红十字会等公益组织将为有关单位捐助资金提供便捷通道。区县、乡镇党委要加强对帮扶资金的监管力度,村党组织要将帮扶资金纳入村务公开范围,并定期向援助单位反馈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