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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医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情况
2013-06-14浏览(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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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教卫党委和医学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进一步加强医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医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对2012年医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孙大麟 党委书记
一、对医学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二、对医学院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三、对医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对主管的以下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医学院党委《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医学院系统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的精神。
2、抓好市委《关于上海市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的落实,高质量的开好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部牵头,党办、纪委参与)
3、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做好医学院系统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考察、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机构的沟通机制。(组织部牵头,纪委参与)
4、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制度;深化和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部牵头,纪委、审计处、人事处参与)
5、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发挥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在医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统战部牵头,党办、组织部参与)
6、对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陈国强 院长
一、对医学院系统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二、对医学院行政班子成员的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把反腐倡廉的惩防体系纳入医学院的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总体发展规划。
四、对主管以下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完善收入分配机制,规范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人事处牵头,财务处、工会、监察室参与)
2、建立和完善岗位设置和分级聘任制度。(人事处牵头)
3、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的评价、考核和聘任制度。(人事处牵头)
4、加强对医学院的财务预决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勤俭办学。(财务处牵头,审计处参与)
5、加强对211工程985工程085工程专项建设的管理,建立和落实专项经费使用责任人制度。(学科规划处牵头,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参与)
6、对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唐国瑶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落实以下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安排,充实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内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组织部牵头,党办、纪委、宣传部参与)
2、认真贯彻中央《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制定医学院党委系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强化事前监督预防,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纪委牵头,党办、组织部、宣传部等参与)
3、协助党委抓好医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上海市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制订医学院系统中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纪委牵头,党办、组织部参与)
4、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纪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5、做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落实和整改,切实加强对物资采购、招生录取、基建项目、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和学风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纪委、监察室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6、落实附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予以监督、检查。(纪委牵头,组织部参与)
7、进一步加强纪检信访举报工作,完善查信办案工作责任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作用。(纪委、监察室牵头,党办、组织部参与)
8、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纪监审干部的业务能力。(纪委牵头,组织部、人事处、审计处参与)
9、对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夏小和 党委副书记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落实以下工作:
1、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作为党委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医学院党委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宣传部牵头,纪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参与)
2、大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积极推动本系统各单位积极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对本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把廉洁教育逐步纳入学校德育体系,努力营造廉政勤政的文化氛围。(宣传部牵头,纪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参与)
3、推进院务公开的落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等群众团体的民主监督作用。
4、在大学生各项评优奖励及助学帮困等工作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5、对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黄钢 副院长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落实以下工作:
1、完善实施阳光工程,全面推行阳光招生。规范教育收费,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教务处牵头,财务处、后勤服务中心等参与)
2、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各类非学历办学、办班管理。(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牵头,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参与)
3、对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陈红专 副院长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落实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科学评价和科技信用体系,构建对科研活动中诚信考核评估体系,加强师德学风建设,纠正学术不正之风。(科技处牵头,人事处、研究生院参与)
2、加强对研究生导师遴选、考核过程的监管,规范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开展对研究生的诚信教育。(研究生院牵头,各附属单位参与)
3、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加强对各类科研经费的分类指导,合理规范使用科研经费。(科技处牵头,财务处、审计处及各附属单位参与)
4、对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章雄 副院长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落实以下工作:
1、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管理,严格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做好药品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医管处牵头,监察室参与)
2、制定、健全违反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规范责任追究办法,完善行业监管规定。(医管处牵头,纪委监察参与)
3、加强医院行风建设,抓好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思想,对违反医务人员道德规范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医管处牵头,纪委监察参与)
4、认真执行两个监督制度,完善建设工程和物资采购的管理制度,检查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加强对基本建设的管理和廉政建设工作。(资产处、基建办牵头,审计处、财务处参与)
5、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国有资产运营监管制度。(资产处牵头,财务处、审计处参与)
6、加强校园管理,推进节能降耗工作。(资产处牵头)
7、对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郭莲 副院长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落实以下工作:
1、规范院(政)务公开的内容、标准,进一步推进医学院的院(政)务公开工作。(院办牵头,工会、纪委、监察室参与)
2、监督检查院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完善经营性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执行七不规定。(校产办牵头,财务处、审计处参与)
3、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内部审计,强化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审计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4、加强对各中心及后勤实业发展中心的管理和廉政建设工作。(院办、机关党委和后勤中心牵头,资产处、财务处、人事处、审计处、工会参与)
5、对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如上述同志职务分工发生变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则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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