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市纪委、市教卫党委、市监察局、市教委《关于在本市高校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卫党[2010]110号)文件精神,医学院在“干部选拔任用”和“会计委派制”两项工作中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和经验。医学院党委决定,全面开展预警防控试点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医学院实际,创新体制机制,使廉政风险得到主动发现,科学分析,及时预警,有效防范,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改革发展做出坚强的制度保证。
二、组织领导
各单位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根据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要在单位党委领导下,成立由党政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领会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做好试点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分工实施,群众参与支持的工作格局。
三、试点对象
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试点工作以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以及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环节和工作,重点是基建修缮、仪器、设备、药品、试剂、植入性耗材的采购和使用、院办三产、财务管理、招聘选拔任用干部(员工)和非学历办班等工作领域,以及领导干部和对人、财、物等资源有调配、使用等权力的工作人员。
四、试点项目
1、各单位可选择若干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范试点,通过自己查、组织点、群众帮的方式,排查廉政风险点,作为廉政风险警示,提出整改纠正措施,抓好防范工作落实。
2、对已实施信息管理的工作开展廉政风险同步监测预警防范试点工作。各单位可选择已经实施信息化管理的财务管理、处方药物等工作实施流程再造和风险点设置,利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手段,对工程流程及其风险环节进行同步监测,发现问题做出预警和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对相关监督工作开展廉政风险信息整合预警防范试点工作。各单位可全面收集信访举报、审计建议、专项检查、监督员反馈、问卷调查、群众评议、司法机关查案、网络舆情等方式得到的有关信息,建立信息库,进行整合分析,区分不同情况做出即时专项预警和综合预警,并采取由针对性的措施予以防范。
4、对单位即将或已经开展的有关改革和专项工作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和预测,制定同步出台的防范措施或工作预案予以防范。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2011年3月完成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动员部署,下发有关文件。
2、2011年4月各附属单位成立预警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预警防范试点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医学院纪委办公室。
3、2011年5月至10月各附属单位按实施方案开展试点工作,并及时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与医学院通报。
4、2011年11月对试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医学院对各附属单位总结进行汇总,对成熟经验在医学院系统内逐步推广。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1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