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设

关于对有关专项工作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范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1-11-17浏览(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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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市纪委、市教卫党委、市监察局、市教委《关于在本市高校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卫党[2010]110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医学院党委决定在“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会计委派制”两项工作中开展预警防范试点工作,并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预警防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大麟
    副组长:陈国强  唐国瑶
    成  员:郑振中  邱力萍  孔  巍  崔  勇  朱旭明  王锦和   章  新  姚家华  闵建颖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
    在本阶段内要组成预警防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起草预警防范试点工作方案并下发文件。5月中旬,召开党政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使全体党员干部充分领会市教卫党委开展高校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并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的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覆盖到医学院各项工作,为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医学院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2、试点工作开展阶段(5月下旬到10月底)
    (1)风险排查和预测。组织部和财务处按要求对试点工作从制度设计、工作流程和环节上认真排查制度的缺陷,提出可能产生问题的廉政风险点和环节,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发布预警。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在校内公示发布预警,在广泛听取意见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组织部和财务处提出整改要求。
    (3)制度防控。在试点工作领导的指导下,组织部和财务处就各自承担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会计委派制”进行健全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完善监督和推进改革的防范措施,并在医学院系统内组织实施。
    (4)加强监督,提高执行力。根据《通知》中“指导方案”的要求,试点部门应加强对预警防范试点项目的培训和自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注意收集群众意见加强群众监督,并在试点项目开展一段时间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试点工作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对试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问责,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责任追究。
    3、总结验收阶段(11月)
    组织部和财务处就各自开展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会计委派制”两项党风廉政预警防范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就组织领导、调查研究、排查风险、评估预警、修正防控、机制创新和取得成效(预期)等以书面形式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查出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医学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总结、归纳和提炼的基础上,将成熟完备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在其它廉政工作的重点事项中进行推广。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1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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