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课题型”社会实践活动实施办法
2011-11-18浏览(来源:
撰稿:
 摄影: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精神,落实本科教学质量工程要求,培育创新性人才,拓宽加强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国情的途径,要求高校深入开展社会实践,促进大学生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组织大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的内容和形式,提高社会实践的质量和效果,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特修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课题型”社会实践活动实施办法》。
二、项目意义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自2000年始,通过在医学院全日制学生中开展课题型社会实践,探索实践育人、科创育人的长效机制,将大学生学习创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鼓励学生调查研究、创新实践、增长才干,在实践过程中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加强研究实践能力,提高医学生创新素质,为培养复合型医学人才奠定基础。
课题型社会实践区别于社会考察、志愿服务等形式的社会实践,对学生科研创新能力有更高的要求,通过有不同专业背景的指导教师对学生社会实践进行指导,在选题、立项、调研、实践、统计、撰文、总结等方面更加注重科学性、专业性,有助于提高实践质量。此外,组织形式向学生自主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学生组织协调、调研实践、分析总结等能力,对医学生全方位的素质拓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培养医学生早期接触科研创新能力提供良好的平台。
三、学院/部门职责
(一)学生工作部(处)工作职责
1、社会实践工作统筹管理工作
2、社会实践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与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协调、联系工作)
3、提供社会实践课题指南(分重点资助课题及自选课题)
4、社会实践项目预算编制及经费审核、分配
5、各学院上报社会实践项目的立项审核
6、社会实践评审及总结工作
7、社会实践表彰
8、社会实践专项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9、社会实践考核通过的学生学分认定工作(与教务处协调完成)
(二)各学院工作职责
1、负责动员、培训,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工作
2、负责发布学生工作部关于课题型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3、负责协调学生项目组指导教师安排工作
4、负责学院社会实践重点资助课题和自选课题的立项评审及上报
5、负责统计社会实践项目数额、学生人数、经费预算
6、负责社会实践的安全教育、过程指导工作
7、负责学生社会实践各个项目的评审工作,资料及论文的收集和整理
8、负责社会实践项目评审、优秀项目及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申报
9、负责学院下拨的课题资助经费及奖励经费的发放
10、负责社会实践学生学分登录工作
11、负责社会实践总结材料整理、汇总及上报
四、项目组队
医学院在校长学制、本科学生均可参加。由学生自行组队,可以跨班级、年级和专业组成,每队总人数不超过10人;各小组开展活动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指导教师可由学生团队自行选定或邀请,指导教师与学生团队进行双向选择。
1、社会实践活动采取小组制,研究安排应由小组成员及指导教师共同讨论决定,小组各成员分工合作,认真参与社会实践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个人所长和团队协作精神。
2、各小组设组长一名,由学生担任。小组组长在活动中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
3、各小组应在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交活动总结报告或课题论文,并每人提交小结一份。
4、小组成员在实践活动中应遵纪守法,维护学校和大学生的声誉及形象。
5、小组成员如遇意外情况需退出实践活动的,应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该成员将不被认定相应学分。
五、项目分类
根据活动项目内容分为重点资助课题和自选课题,项目组可围绕学习专业、时事政治、关注焦点或社会热点,开展以调查研究、开展科研或课题为主要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根据每年学院发布的《课题指南》自行选定课题研究方向,通过普遍调查、个案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等方法,以问卷、访谈、综述等形式开展研究,撰写论文或研究报告。
六、项目工作流程
(一)实践准备
1、各学院对学生进行动员,宣传活动意义,引导学生积极参加;
2、学生自行组队,确定社会实践小组负责人和成员,确定活动内容,邀请指导教师,制订活动计划和预算方案,上报各学院立项;
3、各学院对实践小组负责人或全部成员进行统一培训。
(二)申报立项
1、各小组到各学院领取统一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申请书》,填好有关内容,交各学院审核;
2、各小组开始着手前期准备,做好立项前的资料准备工作;
3、各学院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报学工部审核;
4、各学院将各学生申报项目汇总表等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将根据申报情况拨付活动启动经费。学院上交截止日期:当年通知下发后四周之内。
(三)实践准备
1、各学院召开学生动员会议,明确注意事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各小组细化研究计划,设计研究路线,做好问卷、访谈提纲等准备工作。
(四)实践活动
1、暑期期间,各小组根据活动计划自行开展实践活动;
2、活动完成后,各小组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撰写调研报告(课题论文)与实践小结,准备结题答辩事宜。
(五)结题答辩
1、各小组将成果论文与实践小结交至各学院审核;
2、各学院审核各小组开展情况,公布审核通过情况,并将结果和优秀候选项目汇总到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进行终审。学院上交截止日期:新学期开学两周之内;
3、学生工作部下拨活动完成经费。
(六)评奖表彰:
1、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学院申报的优秀候选项目进行审核,确定优秀项目,下拨奖励金额;
2、汇总各小组论文、总结,编辑论文集。
七、项目结题要求
社会实践论文要求一般3000字左右,包括对社会实践的活动目的、研究过程、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分析讨论、活动影响和总体成果等方面。具体格式如下:
(一)标题部分:反映社会实践调查的内容与范围,注明全体参与活动的成员和指导教师,附论文摘要和关键词。
(二)正文部分
1、前言:一种是说明调查的目的、时间、地点、范围、方式、点明基本观点,突出调查意义;另一种是揭示主要问题,引起读者注意;再一种是概括介绍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全文的主要内容。
2、材料与方法:注明所调查的材料样本及采取的研究方法。
3、结果与分析:对研究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研究结果。
4、思考与建议:对研究结果进行思考,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5、参考文献:标注研究过程中所用的参考文献、引用文章。
八、项目评审
每个项目需通过申请立项和结题答辩两次评审。重点资助课题和自选课题项目的立项和结题评审由所在学院进行,学工部审核。若学生离开原学院,项目结题评审应由申请时所在学院负责。
(一)优秀项目
1、社会实践的主题、形式新颖,活动有意义、有创意;
2、项目论文格式正确,数据真实,总体质量优秀;
3、活动精心安排,过程真实,体现严谨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团队协作;
4、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或经济效应,受媒体报道者优先考虑;
5、重点资助课题优先考虑。
注:“优秀项目奖”申报名额不超过学院完成课题数的20%,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请书、论文或调研报告。
(二)优秀指导教师
1、认真指导实践过程,给予学生宏观指导与分析;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以身作则,与学生沟通融洽,得到学生好评;
3、所指导的课题成绩优秀,获得校级、院级优秀项目;
注:医学院学生工作部将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三)评选标准
1、研究选题:10%,选题应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切入角度新颖,内容立意创新。
2、研究过程:30%,研究目的明确,探索性、描述性、解释性或对策性分类清晰;研究准备工作充分,过程严谨、科学、客观,形式丰富,取得明显的成效;创新思维、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体现。
3、论文撰写:30%,论文中心突出,理论逻辑严密,组织结构合理,实践资料详实,文字简练通顺,格式统一规范;在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中,能反映出作者的独立见解。
4、资料数据:20%,资料收集全面,能够掌握各种搜集资料、整理资料、运用资料的基本方法;数据统计规范科学;论述材料真实可信。
5、其他:10%,答辩语言表达通畅,有感染力,团队协作精神好,组长责任感强,取得较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九、实践过程管理
1、加强活动宣传。要充分认识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发动,引导学生与学习结合、与服务结合,提高社会实践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严格安全管理。要在组织工作落实好培训、立项、实践、评审等过程,对大学生的社会实践选题、活动方法、研究过程等方面要加以指导。同时要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实践项目凡是出上海的团队须提前将项目策划汇总至学生工作部,并且经过所在学院党委批准,由所在学院购买好相关保险,由实践指导教师带队离沪调研,确保文明实践、平安返校。
3、鼓励多方参与。要鼓励专业教师、临床医务人员、党政干部、思想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参与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鼓励青年教师的积极参与。对于参与的教师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要引导参加过社会实践的学生继续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专题和系列研究。
4、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各团队应加强组织纪律性,讲究实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注意自身形象,维护医学院的声誉和利益。
5、团队成员应服从队长的安排和要求,不得擅自行动,队员如退出实践活动应 出书面申请,经队长核实,批准后方可离开团队。
6、实践过程中,各团队应严格按照实践计划,将实践活动落实到实处,详细收集、记录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加强宣传报道。
7、合理使用经费,帐目明确。
8、与所在学院保持紧密联系,如有意外情况应及时向学院汇报。
十、活动经费
项目活动经费由学生自主申报和学院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医学院根据各重点资助课题和自选课题的立项和结题评审由所在学院进行,学工部审核。若学生离开原学院,项目结题评审应由申请时所在学院负责。
学院上报的课题由学生工作部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按照重点资助课题经费、自选课题经费、奖励经费拨到学院,由学院负责审核、发放、奖励、表彰。
所有支出必须有正式发票,收据无效,活动经费必须严格按财务制度的规定使用。
十一、学分认定
1、参加课题型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课题经答辩结题,经认定可得到2个选修课学分,多次参加学分不累积。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学院将不予认定选修课学分:
(1)违反国家和学校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
(2)没有按照申报要求完成课题任务者;
(3)实际社会实践的活动程序与申报严重不符合者;
(4)伪造、抄袭调查数据与材料者;
(5)私自更换大多数小组成员者;
(6)发现虚报、假报发票现象者。
十二、参考资料及提交方式
1、医学院2003年起各项社会实践项目汇总情况及摘要选编,可与学生工作部联系查阅。联系电话:63846590—776394
2、提交方式
电子稿:shen-jing@sjtu.edu.cn
纸质稿:东院科教楼606室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2009年5月22日
 
 
 
进入编辑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