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高校学生奖助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落实今年2011-2012学年上海奖学金的申请、评审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上海交大医学院根据教财[2007]8号和沪教委学[2007]88号的文件要求,于2009年6月成立了上海交大医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夏小和 黄 钢
成员:唐 华 富冀枫 王锦和 俞立巍 闻大翔 崔 勇 张艳萍 朱建征
二、申请、评审依据
根据上海市教委9月资助工作培训会上的要求及发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12]53号)),由医学院分管领导牵头的医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积极开展评审工作,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下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开展2012年秋季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确定我院2011—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并在二级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例会上,传达评审精神,要求认真把握申请条件、严格评审程序、规范报送材料。
三、申请对象
1、申请上海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不包括长学制学生的研究生学习阶段)。
2、申请上海奖学金的必须是特别优秀的学生。
3、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四、申请与评审程序
由学生提出申请,所在院系审核、听取部分师生代表意见后,院系组织学院评审小组或年级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在所在学院内公示初审名单。今年我院所有奖学金评审实施“学工在线”网上“个人申请——班级/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审核——学校审核”。
院系组织学生填写《上海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汇总《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上海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及各院系评审情况报告报医学院学生处。要求初审名单表(学院汇总)所列序号与上报时各类审批表排列须一致。
医学院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恪守评选标准,最终评选出7名“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候选人,经公示,将获奖候选人初审名单、申请表及评审报告上报市教委。
五、公示情况
实行校、院二级公示。各院系于10月10日起陆续将申报名单在校内信息栏、橱窗内进行公示,截至上报市教委时,未收到任何异议。
附: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