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建设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2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报告
2012-12-31浏览(来源:
撰稿:
 摄影: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根据2012年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高校学生奖助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落实今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评审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情况
上海交大医学院根据教财[2007]8号和沪教委学[2007]88号的文件要求,于2009年6月成立了上海交大医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夏小和 黄 钢
成员:唐 华 富冀枫   王锦和 俞立巍 闻大翔 崔 勇 张艳萍 朱建征
二、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领会评审工作要求,制定评选工作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委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9月资助工作培训会上的要求及发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12]53号)),,由医学院分管领导牵头的医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评审工作,院学生处制定下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开展2012年秋季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并在二级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例会上,传达国家助学金评审精神,要求认真把握申请条件、严格评审程序、充分考虑困难学生的覆盖面、重视公示意见,并对若干工作环节进行了指导,要求各院系对待此项工作顾全大局、认真细致。
三、各院系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积极落实评审工作
1、各院系认真领会学生处文件精神,成立院系(年级)评审工作小组,认真落实评审工作。
2、申请对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3、各院系在公布国家助学金评审通知的同时,辅导员深入班级进行广泛宣传,把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传达到广大学生中,并且指导学生如何提出申请。
4、各院系根据学生遵守学校规章情况、道德品质表现、学习表现、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个人消费大致情况、勤工助学表现等方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初审。严格把握申请与评审标准,也全面进行经济排摸,做到让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每一个困难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中断学业。
四、认真落实申请与评审程序
1、医学院学生处今年9月更新汇总全院困难学生信息库,并首次进行网上困难资格认定的个人申请、小组评议、学院审核、学校认定;根据各学院困难学生的比例,初步确定各院系分配名额;
2、要求各院系在具体操作中酌情考虑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并认真做好学生情况核实工作;
3、由学生提出申请,所在院系审核、听取部分师生代表意见后,院系组织学院评审小组或年级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然后公示初审名单,汇总《201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及各院系评审情况报告报医学院学生处;
4、医学院学生处审核获奖学生基本信息、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各院系的评审程序,上报上海市教委学生处;
5、今年我院所有奖助学金评审实施“学工在线”网上“个人申请——班级/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审核——学校审核”。
五、评审结果
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我院评审推荐产生395名学生均为已认定的医学院困难学生(今年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统一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850元),或家庭存在一些特殊困难,如单亲、父母患重病、残疾、突遭失业、自然灾害等家庭的学生,且家庭人均月收入均较低(1200元左右)。
今年我院本科生困难生比例占总人数的18.5%,较以往历年提高约2个百分点。特申请2013年春季国助分配我院名额能增加至500个。目前,除政府资助,我院从校内帮困专项、社会救助等各种渠道保证困难学生100%都能得到国家或校内外各类奖助学金的资助,确保学习、生活正常进行。
六、公示情况
实行校、院二级公示。各院系于10月10日起陆续将申报名单在校内信息栏、橱窗内进行公示,截至上报市教委时,未收到任何异议。
七、奖励金额与发放形式
按照2012年国家秋季学期助学金1500元/人,医学院将根据经费下拨情况进行月度发放,全部由财务处汇入学校为学生统一办理的银行卡中。
综合以上各方面,今年我院秋季国家助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依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家庭经济困难但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奖助学金。同时在学生中宣传国家奖助学工作的意义,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鼓励学生奋发学习、积极向上、互助友爱、自强自立。
附: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秋季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12年10月19日
 
 
进入编辑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