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医学院着眼于构建“立体化、网格式”架构,以“生命与人格教育”为核心与特色的心理健康关怀工作体系,面向全体学生、实现全程心理教育,全面落实对我院学生进行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工作的系统性、长效性、常态性,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将提升大学生心理素质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学生的全方位发展与心理和谐,建设和谐社会、和谐校园。
二、工作原则与目标
(一)原则:着力研判新时期大学生心理健康特点,加强工作的针对性与覆盖面,依托专兼职人员和朋辈互助队伍,构建、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关怀、心理危机干预网格体系。
(二)目标:使学生树立起积极、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具备良好的心理调适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与人际沟通能力,并应用在专业工作与临床实务中。
三、工作形式与内容
(一)建立三支队伍:医学院——专业心理咨询师队伍、二级学院——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队伍、班级——学生朋辈辅导队伍。
1、医学院——专业心理咨询师队伍
依托心理咨询中心,建立由8~10名专业教师组成、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层次和年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心理咨询师队伍,做好面谈咨询、网络咨询、电话咨询等个案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办好心理咨询专题网络——“人生驿站”网,承担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宣教与心理危机干预的主干任务。
2、二级学院——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队伍
各二级学院组成由具有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背景、以学生辅导员为主体的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队伍,落实心理指导教师机制,在医学院心理咨询中心的统筹、指导下开展本单位学生心理骨干的培训指导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将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小结和各项活动的稿件、多媒体资料及时向心理咨询中心报送。
3、学生生活园区与班级——朋辈心理互助队伍
各二级学院应在学生生活园区和班级内分别建立完善“心理委员”与“心理观察员”队伍,并落实培训、指导与考核,使朋辈心理互助队伍发挥出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协助学校开展好各项心理工作。朋辈互助队伍在低年级阶段以做好心理宣传为主,在高年级阶段以开展朋辈谘商为主。
(二)坚持三个面向: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心理骨干、面向心理问题学生。
1、面向全体学生
医学院心理咨询中心每学年面向新生开展入学讲座、心理普测等工作,并在院本部举办“心灵驿站”专家心理讲坛和每年5月的“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动。各二级学院对于进入专业学习、临床见实习、研究生阶段学习或面临毕业择业的学生应做好相应的心理宣教,有条件的还可以开设课程;并在“心理健康月”期间配合医学院的总体安排组织好各项活动。
2、面向学生心理骨干
以心理社会适应、心灵自我成长、校园危机干预、朋辈辅导知识为主题,各学院组织落实“心理委员”与“心理观察员”培训,并指导学生心理骨干自发开展各项朋辈心理互助活动。
3、面向心理问题学生
根据心理普测和心理访视的有关资料,结合其家庭情况、经济情况、身体情况,各学院间做好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与交接工作,并通过定期排查、分类指导等手段落实对其进行日常心理关怀的内容、形式与责任人员。
(三)衔接三项工作:心理工作中“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衔接、基础-临床阶段心理健康教育的衔接、心理宣教与心理干预的衔接。
1、心理工作中“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衔接
心理咨询教师和学生心理骨干指导教师应切实掌握学生心理动态,整理出其中的普遍性、规律性,并引导他们积极开展“自我教育”;多渠道、多途径、多层次了解新时期大学生的心理诉求,并给予及时必要的指导。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在心理健康工作领域起到“下情上传、上情下达”的桥梁纽带作用。逐步建立完善以学生为主体的“医学生心理成长与发展联盟”。
2、基础-临床阶段心理健康教育的衔接
发挥辅导员与学生心理骨干的作用,贯彻“全员、全程”的学生心理关怀目标机制。加强对辅导员的心理培训,并鼓励他们报考各级各类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达到“专业化发展”;与医学院其他部门一起,在课题申报、课程与教材建设上给予扶持;组织好学生心理骨干的工作交流与业务督导活动。
3、心理宣教与心理干预的衔接
通过深入细致的心理问题排查,确立心理疾患转介机制和学校-辅导员-心理咨询中心-精神专科医院-学生-家长六方联动机制。医学院建立健全《医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总体预案》,对各类存在较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常态监控。心理咨询中心做好院(医院)-校联系工作,各二级学院和辅导员作好家(家长)-校联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医学院成立由分管党政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心理健康教育中、长期目标,并纳入医学院总体规划,各二级学院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硬件建设,在医学院和各二级学院逐步落实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所需的场地、设施,如个别辅导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档案室、心理宣泄设备、沙盘治疗设备等。
(三)制定培养计划、落实专项经费,深化各级各类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的在职培养,并鼓励他们积极开展课题研究、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申报课程建设与教学成果。
(四)进一步发挥好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家组的作用,强化对心理教育、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工作的督导,并组织对各项工作开展效果的调查随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