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建设

关于做好医学院系统2012年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2-12-31浏览(来源:
撰稿:
 摄影:
各附属单位党委(党总支):
一年一度的高校毕业生离校高峰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长效机制,现就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教育
1、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是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2012年毕业生党员离校集中党性教育,确保全覆盖,使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普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重点是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和到“两新组织”就业的党员。
2、医学院党委将于529下午集中组织一次毕业生党员的党校教育培训,请各单位及时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情况统计工作,并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1)的有关信息填好。集中党校教育将由医学院党委组织部、党校布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各单位党组织要在617以前,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毕业生党员开展一次以“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为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契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在毕业生文明离校过程中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在走向社会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行各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支部要做好专题生活会的情况记录(附件2),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后于625日前交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二、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管理
1、落实指导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具体措施。对于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医学院党委组织部将在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时统一办理。医学院将印发组织关系转移《友情提示》(附件3)等材料,结合实际制定本院具体流程,明确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的具体要求和方法步骤,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帮助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尽快落实到相应的党组织。
对毕业时已找到工作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包括见习6个月以上)的学生党员,落实党组织关系的一般次序是:(1)就业单位党组织;(2)如就业单位没建立党组织,则应转入就业单位所在辖区的社区党组织。社区(乡镇)、楼宇、园区党员服务中心已建有党组织的,也可以接纳。
对毕业时仍未找到工作(或见习时间低于6个月)的学生党员,有固定居住地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党组织;对没有固定居住地按有关规定组织关系保留在校的毕业生党员,要及时纳入教育管理。
2、加强毕业班党支部书记的业务培训。明确毕业班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学生党员关系转移负有直接责任,各单位专兼职组织员对本单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负有管理责任,要及时将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登记造册(附件1),督促党员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对于毕业生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的,要落实相应的党员教师帮助他们做好工作。
3、加强组织关系介绍信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应完整准确地填写新版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切实落实介绍信“回执”的具体管理措施。对于没有按时反馈“回执”的,要及时联系,督促办理。
4、加强为毕业生党员提供咨询服务。在毕业生党员中做好“12371(全国统一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宣传工作。医学院党委组织部设立的咨询电话号码为02163851793,切实为组织关系转移中遇到困难的毕业生党员提供服务。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与社会的衔接工作
1、根据有关规定,在毕业前3个月内,一般不再办理接受预备党员的手续。对于毕业后3个月内转正的预备党员,一般由现培养单位负责继续做好教育考察工作,到期履行转正手续后,再转出组织关系。
2、对于转出组织关系的预备党员,应同时转出《上海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附件4)和《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由所在党支部做好在校期间的组织鉴定工作),将对其教育、管理及考察情况,负责地转交给接收单位党组织。为了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尽早开展教育管理工作,对于毕业生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往上海市内的,介绍信有效期至多开具30天,并督促该生及时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
3、对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要将该生的《上海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连同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参加党校学习培训材料等一并放入《培养考察材料袋》,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于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一并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四、加强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管理
1、对按有关规定组织关系保留在校的毕业生党员,要及时纳入教育管理。对原所在党支部撤销的,要及时编入新的党支部,负责做好教育考察、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对于其中无法回校参加正常组织生活的,毕业离校时要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要求他们持证就近参加党组织活动,履行党员义务。要指定专人(一般为各单位专兼职组织员)与学生保持联系,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定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对其进行跟踪并统一登记备查。待党员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比较固定时,及时帮助其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各单位要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校的2012届毕业生党员登记造册(附件5)后,于625前报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对于自费出国的毕业生党员,先将组织关系转接好,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回国后做好恢复组织生活工作。
3、要探索利用网络等手段加强对流动党员及自费出国党员的管理,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有关情况。
各单位要建立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责任制,加强管理衔接,落实管理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后,请于625日前将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形成简要书面报告报医学院党委组织部。报告内容包括:参加集中教育活动毕业生党员人数、覆盖率情况;开展教育活动的基本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的思考和建议等。
附件:
1、《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参考表式)》
2、《毕业生党员参加专题组织生活情况记录表》
3、《友情提示》
4、《上海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
5、《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2012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
 
联系人:叶福林         电话: 63851793(含传真)
邮 箱:djxx@shsm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2年5月21日
 
 
进入编辑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