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通知要求,近期将启动本年度第二次预算调整申报工作,请各单位仔细排摸本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若涉及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情形的,请按规组织专家论证并形成相关论证材料。相关材料请于2026年10月12日下午五点前交至浦东校区东2行政辅楼328室。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住窗口申报期,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如有疑问,请咨询袁老师776214。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教委系统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留中小企业工作管理的通知
2、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预留情况表
3、采购项目不预留中小企业专家评审意见表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