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严格执行进口设备采购审批程序,防范采购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8〕248号)、《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学校固定资产采购相关规定,所有进口设备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医学院资产管理处拟于2026年6月底组织本年度进口设备集中论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范围及申报要求
常规采购项目:所有拟采购进口设备的单位,均须按要求完成本次论证申报。
2027年预算专项:拟列入2027年度部门预算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必须参加本次集中论证。学校将于2026年8月统一将通过论证的项目报送主管部门审核,未参加本次论证的项目将无法纳入后续审批流程。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2026年6月1日至6月20日
申报方式:各单位申请人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资产综合信息系统(https://assets.shsmu.edu.cn/jdyxy_zc/index/index.do),进入“进口设备论证”板块,完整填写并提交进口论证相关申请材料。
三、审核论证流程
申请人发起论证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二级单位(学院/附属医院)审核→资产管理处形式审查→专家集中论证
四、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论证工作,指定专人统筹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系统申报及材料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通道,不再受理本年度集中论证申请。
论证申请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重点说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必要性、国内同类产品的技术差距、产品核心技术参数及预期使用效益等关键内容。
系统操作及论证相关问题,请联系资产管理处顾老师,联系电话:(021)63846590转776252。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