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各部门:
为规范我校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海市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联合评议管理办法》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沪交医资〔2020〕22号)规定,单价30万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的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须通过可行性论证后方可实施采购。医学院资产管理处拟于2026年6月底组织本年度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集中论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范围及申报要求
常规采购项目:所有拟采购单价3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单位,均须按要求完成论证申报。
2027年预算专项:拟列入2027年度部门预算、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必须参加本次集中论证。学校将于2026年8月统一将通过论证的项目报送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申请市级联合评议,未参加本次论证的项目将无法纳入市级评议范围。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2026年6月1日至6月20日
申报方式:各单位申请人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资产综合信息系统(https://assets.shsmu.edu.cn/jdyxy_zc/index/index),进入“论证管理”板块,根据设备单价分别发起“30-50万元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论证”或“5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论证”申请。
三、审核论证流程
申请人发起论证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二级单位(学院/附属医院)审核→资产管理处形式审查→专家集中论证。
四、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论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系统申报及材料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申报通道,不再受理本年度集中论证申请。
论证申请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重点说明设备购置的必要性、技术先进性、使用效益及共享方案等内容。
系统操作及论证相关问题,请联系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021)63846590转776229。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