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的精神,和《关于印发无偿献血组织倡议书的通知》(国卫医急函【2026】25号)文件的要求,我校拟定于4月29日、30日(周三、周四)两天上午开展无偿献血活动。
一、地点安排
上海市虹桥路1191号血液中心
二、献血对象
2024级本科生及所有自愿参加
三、注意事项
1.献血当日请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证及护照等有效证件。
2.献血者当日不要空腹,也不要吃过于油腻的食物,按正常习惯进餐,但不应吃得过饱。
3.献血前,最好饮用一些糖水,以增加人体的耐受力和调节功能,但也不宜过量饮用。
4.在献血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情绪,精神不必紧张。献血完毕起立时,动作不要过猛,要按住针眼,适当休息后再离开。
5.献血后一两天内,不宜进行剧烈的活动,针眼处要保持清洁,以防感染。
6.献血后不必大补长休,切忌暴饮暴食。
7. 凡参与献血的师生可凭“献血就餐券”(该劵与献血证一起发放)在医学院浦东校区所有餐饮均可一次性使用。
8、具体情况可询问负责辅导员。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红十字会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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