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春)毕业综合考试安排的通知
时间: 2017-03-10 来源: 教学办

各学习中心,全体2015级(春)同学,往届未毕业同学:

现将2015级(春)毕业综合考试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与地点

1、毕业综合理论考试时间:

2017年4月22日(周六)上午8:30—10:00

2、护理学、医学检验专业的操作考试时间:

2017年4月22日(周六)下午;4月23日(周日)

具体时间由各学习中心安排并通知学生。

3、考试地点:

1)   上海地区:理论考试在重庆南路280号新教学楼,学习中心不能再设考场。

操作考试在各学习中心指定的考场。

2)   非上海地区:学习中心所在地指定的考场。

二、   考试对象

1、第一次参加考试学生:必须参加,凡是缺考者都将损失一次考试机会(申请缓考同样损失考试机会。)

1)      2015级(春)全部学历教育应届生

2)      2012级(秋)及以前课程进修班转正,并已修完全部课程者

2、第一次补考学生:必须参加,但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可提前申请缓考,以保留一次考试机会,任意缺考者损失一次考试机会。详细名单参看附件1。

3)      第二次(最终)补考学生:最后一次考试机会,通过提交申请参加考试,不提交者不安排考试。可提交申请学生名单参看附件1。

 

三、   复习方法

毕业理论考试复习无任何word版本的复习资料,通过毕业理论考试练习系统完成复习,学习中心通过管理平台实时了解学生复习进度,加以督促。

1、 毕业考试练习系统入口:学生登录学习平台---毕业环节---毕业考试。

2、 学习中心管理平台入口:学习过程管理---学生练习&考试情况。

四、学习中心注意事项

1、附件1中公布的补考名单和科目,请学习中心协助学生核实,有误者请于2017410日前上报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2、附件1中公布的第一次补考学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者,请于2017410日前上交缓考申请表,滞后提交无效,仍将视为任意缺考。

3、附件1中公布的第二次(最终)补考学生,可根据意愿申请参加第二次补考,参加者必须填写申请表(见附件3),务必本人手写,亲笔签名。申请表于2017410日前上交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未申请者不安排考试。

4、各学习中心请根据附件4中的规定安排操作考项目,并请于2017410日前上交安排表。

5、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63846590-776187。

 

 

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医学院分院

                                            2017年3月10日

 

 

附件1:2017(上半年)毕业考试补考名单

附件2:毕业综合考第二次(最终)补考申请表

附件3:毕业操作技能考实施计划安排表

附件4:操作技能考项目安排规定

附件(4个)
附件4 毕业操作技能考项目安排规定.docx (18.24 KB)
附件3毕业操作技能考实施计划安排.docx (17.29 KB)
附件2 毕业综合考第二次(最终)补考申请表.docx (15.54 KB)
附件1 2017(上半年)毕业考试补考名单(全部).xls (157.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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