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职责
时间: 2016-06-02 来源: 教学办

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医学院分院

实习生职责

学生到达实习岗位后,称为实习生。实习期间实习生接受学院、学习中心、实习单位的多重管理。

  1. 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和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维护良好的实习秩序。
  2. 实习生在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生活管理等方面应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尊敬师长和各部门工作人员,及时完成带教老师分配的各项任务。
  3. 实习生在工作和学习中必须谦虚谨慎,严肃认真,循序渐进,牢固树立理论联系实际,虚心好学,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4. 实习生应积极参加实习单位各种业务讲座、学术报告会及必要的会议,积极拓宽专业知识面,了解专业相关的医、教、研、产、管等方面的新进展。
  5. 实习生要爱护实习单位的仪器设备及一切国家财产,如有损坏,应按实习单位赔偿制度处理;重要仪器设备、贵重试剂需经带教老师同意方可使用。
  6. 实习生需严格执行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对实习单位的组织、设备、科研成就及有关医疗统计数字等情况属于保密范围的,不得向外泄露。
  7. 实习生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保证实习安全。若因故造成差错、事故者,应及时向带教老师汇报,以便采取必要补救措施。本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并根据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8. 实习生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窜岗、离岗,因工作需要离开时需事先向带教老师请假。
  9. 实习生出勤除按学院及学习中心的规定外,还应严格遵守所在实习单位的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缺勤过多者按实习单位与学院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10. 实习生应与学习中心班主任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实习进展与反映问题,确保实习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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